第64章 凶手X回來了?[第3頁/共4頁]
跟瀾庭彆墅行刺案不異的是,兩名受害者的身上都冇有抵當傷,凶手能夠同時禮服兩小我,且男性受害者身材高大結實,但卻涓滴冇有抵擋的認識,進一步證瞭然凶手是帶槍作案的。受害者家裡的保險箱也被凶手洗劫一空,想必內裡有很多女仆人的金銀金飾。
“好吧。”喬升聳了下肩膀,開端總結道,“連絡目前把握的環境以及相乾目睹者供應的資訊來看,凶手的春秋應當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身高在一米七五擺佈,中等身材。此人麵相馴良,一眼看去並不會讓人產生警戒的內心。這小我應當是個盜竊擄掠的慣犯,或許有犯法前科,或許從未被警方抓獲過。這小我能夠大要上看起來是一副人畜有害的模樣,但是內心卻殘暴非常,奸刁非常……”說到這兒,喬升俄然愣住了,腦海中出現出了一個非常奇特的動機。
“你剛纔說的環境也不必然。”思考了半晌,鐘昕俄然提出了不一樣的觀點。“從目前的兩起案件來看,凶手的作案伎倆非常老道,如何看如何像是一個經曆豐富,並且有過犯法前科的熟行。並且據我們的推斷,這小我還是持槍作案。不管是尉遲龍還是駱雨欣,都不太能夠找如許的人當戀人吧?以是我感覺,即便是仇殺,或者情殺,這小我很能夠是某小我費錢雇來的凶手,不然不會做得這麼專業吧?”
就是現在,顧凇看到那兩小我的模樣也感覺挺瘮人的。他明天早晨喝了很多酒,胃不是很舒暢,聞到房間裡的味道,他有點兒想吐。但是考慮到顏麵的題目,他隻能強忍著,憋得神采非常丟臉,害得鐘昕誤覺得他又犯了甚麼弊端。
案發的時候,這條狗一樣被凶手關了起來。這一次是鎖在了浴室,凶手也給狗籌辦了充沛的食品和水源,這彷彿已經成為了凶手的作案標記。
喬升的速率向來很快,當顧凇一行人趕到案發明場的時候,喬升早就在樓劣等得不耐煩了。
最後發明題目的人是駱明俊的老婆,陳婷。據她報告,駱明俊是2016年1月27日上午來r市出差的。因為他們的兒子比來方纔做了手術,在病院接管醫治,陳婷每天都要去病院照顧兒子,以是即便是駱明俊出差在外,每天也要打電話給她扣問兒子的病情。
案發明場位於光彩小區4號樓的1201室,受害者為一男一女。
案發明場非常殘暴,全部房間裡滿盈著血腥的味道。兩具屍身位於客堂的中心,凶手將他們兩人彆離捆綁在與餐桌配套的木椅子上。男性受害者遭人割喉,一擊斃命,而女性受害者的死法卻跟尉遲龍非常類似,都是被人用刀捅死,傷口多達十幾處。
“2011年,產生了甚麼事?”顧凇阿誰時候還在警校讀書,對內裡產生的案子不是很清楚,一時候想不出喬升指的是哪件事。到底還是鐘昕跟喬升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