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鄭錦繡後悔了[第2頁/共2頁]
聽著他的話,鄭宏琦與鄭宏旭兩人的臉都快埋進湯碗裡。
……
“啊?這如何行啊。”鄭夫人第一個就不淡定了,筷子也放了,焦心的看著他,“你是宗子,今後要擔當家業,你得一向留在都城才行啊。你去了邊城,這個家如何辦?我們本年還籌算讓你結婚呢。”
鄭夫人說:“我曉得這事我們不刻薄,可正如你說的,打算趕不上竄改,能如何辦?我們備上一份大禮,聘禮再多給些。如果大女人情願先嫁過來最好,我們想體例拖上半個月,時候是緊了點,差未幾也來得及。如果蕭家感覺不可,換一個女兒三年後再嫁過來也成,擺佈是咱家與蕭家攀親。”
心道鄭老爺與鄭夫人這對臥龍鳳雛諷刺人還挺鋒利。
畢竟老邁去南邊的時候不定,讓女人等,這是冇個準頭的,萬一出個不測,三年後還回不來如何辦?
老看我做甚麼?
二人看了一眼劈麵那桌自家的親孃,全部神采得像蝦子,難堪的低下頭喝湯。
鄭夫人歎了一口氣,不再說話了。
“咋說去就去呢?你這弄得,我們都冇個籌辦。下半年你結婚的事如何辦?”
然後鄭老爺又說:“哎呀,和祭酒大人用飯,確切是丟人呐。為了你們這兩個草包不孝子,我豁出這個老臉去給你們告假。人家問,這好端端的,為甚麼要告假呢?我能如何說?我能說兩個不爭氣的東西被我打得半死,正在跪祠堂嗎?那不能夠啊,我還得扯謊,說你們抱病了。
鄭宏彥不會覺得謝裴煜是為了本身而留下來的吧?
必定是,難怪剛纔鄭宏彥會心味不明的看本身一眼。
“老邁不是說了,短則數月,最多三年,也不定就是三年。”
是這個理,可對大師來講,這事太俄然了。
“娘,娶妻的事今後壓一壓吧,我不是一向待在南城,短則數月,長則……”他又意味不明的看向鄭瑾瑜。
倒不是捨不得他分開,而是他的婚事冇弄好,這纔是大題目。
鄭老爺很快就接管了,轉頭問鄭宏彥,“甚麼時候走?”
他們籌議一番,目前最好的體例就這了。
兩人籌議好了,天冇亮鄭夫人就起來了,安排人籌辦一份大禮。
“那我們就爭奪把老邁離京的時候今後拖一拖,先讓人嫁過來。”
鄭宏彥歎了口氣,纔開口,“爹,娘,我要去南邊。”
鄭夫人皺眉道:“你是不急,男兒如果挑選先立業再立室,三十結婚都不急。但是女人家的等不了,娘給你定的妻已經十六了,再等你三年就是十九,你見誰家女人養到十九還不嫁的?除非是守孝。”
“長則三年,最多三年我就返來。我還年青呢,就當是在外曆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