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文仙師府邸(2)[第1頁/共2頁]
文飛聽的半懂不懂,厥後這才曉得。這有宋一代,就拔除了奴婢軌製。大戶人家的侍從仆人,都是雇傭來的,也就是說兩邊之間隻要雇傭乾係,冇有主仆乾係。倒和後代一樣,你就算打了本身的仆人,萬一人告上官府,你也得吃官司!可不是那種文飛開端所想的那種萬惡的舊社會,人吃人的……“諸於人力(仆人),女使(丫環),佃客稱主者,謂同居應有財分者。”(《慶元條法事類》卷。(這是當代同居的意義,就是說和你住一塊給你乾活……)按同居法,有高低之分,尊卑之義。但是人力、女使在左券屆滿後去留自在,不肯留者,主仆乾係天然消逝。也就是我給你打工的時候,你是我老闆,我跳槽了,你就甚麼都不是了!實在本來宋朝官員,統統請這些仆人的丫環的財帛,都由朝廷包了。文飛身為官家親封的蕩魔輔道先生,按理來講,這些錢也能夠找朝廷報銷的。隻是文飛本身還不曉得,而那蔡攸更殷勤的本身掏了腰包……此次宋誠懇的行動很快,就找來了一批人手,有著廚娘(這時候的廚師可都是女的,冇有大老爺們甚麼事情。)有著丫環,有著花匠,有著門房,各種百般府邸需求的人手都是齊備的。一個個都是老成慎重的,宋誠懇道:“這些人能夠不是最好的,但都是品德有保障,主家的事情是一絲也不會怠慢的!”文飛謝過蔡攸和宋誠懇,蔡攸還道:“現在府邸裡人手都冇有到位,甚麼也都冇有。不如和我去潘樓如何?”固然不曉得潘樓是甚麼處所,但是猜想也是這時候的初級大旅店。如果換了彆個時候,文飛必定是要去的。但是現在,文飛還真不想和這蔡家的人多打仗了。畢竟,蔡京名聲太臭不是?好不輕易把蔡攸給推委了,文飛歎口氣。本身一小我在這大宅院內裡逛來逛去,可惜了啊。繁華不回籍,如同錦衣夜行。冇有人能和本身共同分享這統統,不能讓當代人曉得本身混的如此短長,畢竟還是有些遺憾啊!因而,文飛這騷包的傢夥,開端在本身宅子裡,跑來跑去,到處拍照。正在對著一處雕梁拍照,那上麵的浮雕精彩之極。任何一段都能夠拿到當代當藝術品去,讓文飛恨不得把這統統處所都清楚拍成照片。拍好了照,文飛拍拍屁股就先回了當代。那府邸固然好,但是內裡空空蕩蕩的,還不是住人的處所。連夜回了當代,文飛那裡都冇去,直接先去了馬車廠,這裡已經都是屬於他了。給廠子裡下達了任務,要不吝血本的把這台端玉輅給打造出來。乃至每天吃住都在廠裡,那些工人都覺得老闆來親身監工,更是使出了十二萬分的力量。開端複製打造台端玉輅。當然這些日子也冇有白過,起碼文飛這廝查了很多的關於北宋的汗青,下載了下來,到時候作為本身在北宋行事的參考。要曉得,文飛在北宋瞎混了這麼久,竟然連北宋的汗青質料也都冇有去查過。換了彆人,天然感受是不成思議。但是文飛這廝,玩遊戲倒是上手就玩,向來是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