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秋水鎮派出所[第2頁/共3頁]
陳明奇眯著眼睛看著神采安靜的淼風,一時候竟然忘了該如何開口說話,腦中更是不由自主的閃現出了他曾經看過的治安辦理懲罰條例。
“他冇有在現場,也要去!?”大頭有些顫抖的聲音,讓淼風籌算推開宿舍門的手頓住了。“好,你奉告我淼風打傷的是誰?”
“小子,你行啊,還向來冇見過有這麼和我們所長說話的。”陳明奇走出審判室幾分鐘後,本來賣力記錄的警察,一臉獵奇的高低打量著淼風,“把你的包給我吧,讓你帶著來到這裡,也算是胖所長的照顧了,一會兒去關照室,可不能帶其他東西。”
昂首看了看淼風,陳明奇心中不但多了一絲奇特的感受,彷彿好久之前他就這麼鞠問過這個叫做淼風的傢夥。實在他想的不錯,在另一個時空就是他賣力的淼風用心殺人的案子。
“嗬嗬,你小子,心眼還真多,上車吧。”
“在事件冇有完整調查清楚之前,當事人也冇有指認的環境下,我還不是懷疑人,你們冇有權力限定我的人身自在,24小時以後,我有權分開。”
“人帶疇昔了嗎?”
“淼風,到底如何回事兒?”張俊芳皺著眉頭,一臉嚴厲,“如果你確切做了甚麼事兒,教員也冇法幫你……”
“你小子,改不會真的覺得我們不會揍你吧?”
“行,頭兒,你也早點歇息。”
〈治安辦理懲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彆人的,或者用心傷害彆人身材的,處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看著掛斷的電話,陳明奇眉頭動了動,昂首看下了門外,“蘇和。”
“先把他給我關起來,其他的曉得如何做吧。”小聲的叮嚀了一句,陳明奇籌算起成分開。
“如何了頭兒?”
“我問你甚麼,你答甚麼!”
再次抽了一顆煙,陳明奇想了一下,撥通了吳處的電話。
“行,吳處你歇息吧。”
“職業”
陳明奇有些愣神的摸了摸鼓起來的口袋,看著徐行分開的淼風,苦笑的搖了點頭,“這小子,像我!蘇和,給老胖吱一聲,今後對這個小子關照著點兒!”
“吳處,阿誰叫淼風的孩子抓返來了。”
“頭兒?我們……”中間賣力記錄的警察,發明陳明奇竟然在愣神後,謹慎的說道。
“目前秋水二中,在讀高三門生”
“是”
“到了所裡,我們問甚麼你就說甚麼,等事情體味清楚了就會讓你返來。”胖副所長,抽著煙,高低打量著淼風。
“不消了,明天早晨我就在這裡過夜了。”
所長辦公室,陳明奇抽著煙躊躇了很久開端撥打手機。
“趙警官,你說的我都清楚,但是他畢竟還是個孩子,並且此次摸底測驗的成績很不錯,你們現在帶走他,……”
“你們能夠嚐嚐,我最多算是防衛過當。”淼風看了一眼警察,順手從揹包裡拿出了一塊挪動硬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