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滿城漢墓裡的三顆夜明珠(4)[第1頁/共2頁]
言歸正傳,03看完屍身,就走出了屋子,然後徑直要求軍方把這四具屍身給焚燬掉。01冇有給軍方躊躇的時候,直接在他的監督下,完成了燃燒事情,而03帶著02回到了駐地,將本身得知的環境反應給了郭沫若先生。
或許有人會質疑這些造墓人的身份,他們如何就情願給帝王將相們去造墓呢?這不是給本身自尋死路嗎?當有人動用權力威脅到你的家人時候、威脅到你生命的時候,你自但是然的就屈就了。題外話:也正因為有中國的“厚葬”軌製,才導致魯班以後,中國再無能工巧匠的名流。那些古時候精彩的構造設想,也就到最後成為小孩的“玩物”。真正用於修建上的,早就失傳了!
那03的推論放到專業的範疇中,到底經不經得起考慮呢?答案是必定的!
01對於03僅僅是看了一具屍身就能有這麼多的結論,心中感受委實的詫異。臨時不說這01的推斷精確與否,但這些言之鑿鑿的推論倒是無懈可擊!
古時候帝王將相造墓,先要選風水,後要“請”工人。帝王還好些,同一安葬在帝王陵,由專人關照,以是普通有德的天子,都會給造墓工匠一個不錯的報酬,起碼不消你陪葬(有一說法是這些造墓工匠冇有資格陪葬!)。可駭便可駭再那些將相侯,這幫子人常日裡驕奢淫逸,身後還想要如許的餬口,因而全部墓穴有多豪華就有多豪華。古時有一個專馳名詞,叫“規製”。就是甚麼樣的人有甚麼樣的報酬,天子用的是銀筷子,你做大臣的能用金筷?這超規製的事情不敢做。但墓穴不一樣,隻要你有財力、有物力、有人力,把全部地兒給挖空了都成。實在墓穴也有規製,但畢竟不太吉利,不會有人來盯著你做這個,以是,很多將相侯身後,都想有一個超豪華的墓穴。在這裡,便能夠申明一個題目:盜了一個帝王的墓偶然候還不必然是最好的。
當然另有很多製止被盜墓的,比方“狡兔三窟”,比方子母墓等等......但這些都是費時吃力,冇有直接“殺人越貨”來的簡樸。
統統的職員分派好後,接下來就是在軍方的幫部下,掘土挖墓了!一個定點上的考前職員分派一名工兵掘土,這等工程絕對不是盜墓之輩所能對比。(未完待續)
最簡樸瞭然的,不過就是造好以後,全數殺掉,冇有人曉得構造,那天然最安然。但性命關天,將相侯中能有生殺大權的人能有幾個?你再耀武揚威,你再叱吒風雲,你一殺人,總會有人來管你,以是,這全數殺掉造墓之人能夠性很小,有嗎?有,未幾!那另有甚麼其他體例呢?那就得製造變亂!通過一場不測,將這些造墓之人全數“殺死”,必然要個人變亂,不然會有漏網之魚。那個人變亂最好的地點在那裡呢?就是墓穴。普通造好墓以後,墓仆人就會製造所謂的墓穴塌方的變亂。必然得墓穴塌方,不然對外不好交代,這墓穴一塌方,這些造墓之人就得死在墓穴裡,固然這些造墓之人有被毒死的,也有直接被殺死的,但冇體例,陪葬是必定的了!以是普通盜墓的人看到墓穴中有很多私骷髏,那會很鎮靜,鐵定盜了一個大墓唄,行話叫“大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