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1頁/共3頁]
改名字到是很順利。彆看在大陸十五歲甚麼也乾不了,但在香港卻已經有改名的權力了。並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遍及了,人家辦理此事的辦公職員固然對林琳連姓都改了,有些側目,但還是讓林琳在等了一個小時候拿到了新出爐的身份證。
劈麵那長相安然的裁縫,但是會變成餓修羅的人呢。
以是,臨時租屋子還是上學是冇有題目。以後的話,她還是賣件古玩吧。
她另有甚麼不明白,她這是穿到甚麼處所了。泥煤呀,這是殭屍各處,妖精成群,鬼怪到處爬的天下呀。
林琳昂首向上看,發明本來香港真的有一家嘉嘉大廈呀。
第十六章
她不仁慈,但力所能及的事情,還是情願做的。
不過,簽都簽完了。也冇有悔怨藥能夠買。當務之急,還是讓人過來打掃房間,買傢俱和餬口物品纔是。
她空間裡恰好有幾件元青花的瓷器,當初用來裝醉蟹的。騰出一個來賣掉。估計也能得上很多錢。
又說了會話,嘉嘉才問起林琳這麼小,將來有甚麼籌算。而當聽到林琳想要持續上學,而學籍卻呈現了題目時,趕緊說本身有門路,能夠幫她辦理學籍,包管遲誤不了本年的聯考。
想到這裡,林琳便把她搬到這裡的實在啟事說了出來。“我是本年從大陸那邊過來的。母親走的早,一向跟著奶奶過。本年奶奶畢命了。爸爸在香港,我就過來了。不過半個月前他和他的新老婆,帶著冇出世的孩子去移民了。”低下視線,林琳又說道:“我住的那套屋子,三天前才曉得已經被他們賣掉了。我聯絡不上他們。就隻好找個住處,搬出來了。”
林琳合計了一動手中的錢。明麵上那對男女給了她三萬塊港幣,那男人又暗裡裡給了二萬塊。除了這些,她另有當初來香港時,帶來的幾千塊錢。
噢,也不能說都帶走,一些金飾和廚房的餐具倒是都剩下了。但那些東西,林琳也是不籌辦要的。
歸正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還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憑甚麼還要跟他姓,冇這個事理。
一翻開門,門外一對標緻的母女就站在內裡。兩人長相非常類似,等聽到年長的女人自我先容後,便曉得這兩人真的是母女。不過,
“不需求甚麼錢的,我一個同窗便在教務處事情。轉頭你把身份證給我,我幫你辦返來就是了。”就算是需求甚麼錢,她也不能讓這麼一個不幸的孤女破鈔。
張美珠的東西,林琳就冇有看的上眼的。不過她手裡的衣服,還真冇有當代社會這個年紀的女孩能穿的。
將去福利院送東西的人送走,林琳在一次轉頭看了一眼這個家。回身關門走了。她明天的事情很多,可不能再在這裡遲誤時候了。
最後林琳又拿著身份證,去了地產中介公司。找中介租屋子固然要多花一個月的傭金,但相對來講速率也要更快一些。
從教務處出來,還要去改名字。隻要一想要本身現在叫的這個名字是阿誰男人給起的。好就感覺噁心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