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回 回城[第1頁/共3頁]
但是運氣玩弄人,作為廠長、書記的兒子李東偉打小也喜好馮娟,在馮娟長成大女人後,她那誘人的大眼睛,更是讓李東偉不能健忘,他多次向馮娟剖明他的傾慕之情,都被馮娟回絕了。不過,李東偉有體例,他操縱老爸的權力,將他和馮娟招入他老爸的工廠裡事情。固然是大個人性子,但已經很不輕易了,阿誰年代要想進廠當工人,冇有乾係是不可的,何況要從鄉村進入都會,冇有入城目標,比登天還難。不過,李東偉不傻,他向馮娟的父母提出一個先決前提,就是馮娟必須嫁給他。這是馮娟父母求之不得的,在冇有征得馮娟定見,就滿口承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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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誰年代,華奮強挺孤傲的,除了他的母親以外,能夠與他玩的,與他說話的也隻要馮娟了。華奮強從不把馮娟當外人,有甚麼知心的話,常常向她傾訴。正巧在讀初中的時候,他們倆同坐一條長凳,成了密切的同桌。華奮強的父親是南下乾部,父親改行以後到了一家國營工廠當廠長,當時他們的家居住在CD市交通巷的一個四合院裡,馮娟的家就在四合院的隔壁,兩家是鄰居,加上馮娟的父母恰好與華奮強的父親同在一個工廠事情,兩家的乾係天然不普通。平常有甚麼好吃的,兩家人都要叫到一塊吃。固然華奮強的母親有點不風俗,但她冇有激烈反對,兩家人大要上相處得就像一家人一樣,華奮強與馮娟自但是然地玩在一塊了。
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們還冇有在鄉間紮下根,一股回城的風颳了起來。與華奮強、馮娟一起下鄉的知識青年,一個個都連續回城了。但是華奮強因為父親的冤案,他不能回城,這對他來講又是一個打擊,幸虧有馮娟在安撫他,使他冇有持續地低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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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偉和馮娟的婚事固然幾經周折,但馮娟還是迫於母親以死威脅的壓力最後成了。華奮強清楚地記得,當馮娟的父母強行把她從他屋裡強行帶走時的眼神,她眼睛裡噙著眼淚,一步一轉頭,讓華奮強心傷不已,但又無可何如。兩位相愛的年青人是那樣的無助,他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著,至今這類痛仍然難以消逝。父親和母親勞動改革,他深深愛著的女人被奪走,讓華奮強對李東偉一家人恨之入骨卻又無可何如,何況本身都贍養不了本身,馮娟跟著他隻要刻苦,他隻能冷靜地接受了。
而後,華奮強的運氣由此竄改――他初中畢業就被迫停學,阿誰期間不管你的成績如何優良,碰到如此變亂,就不能降低中,就不能胡說亂動,且做事要到處謹慎謹慎。因而,當時的華奮強很少說話,語氣也是輕言細語的,恐怕衝犯了誰。他唯獨能在一小我麵前猖獗的,就便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馮娟。華奮強從不把馮娟當外人,有甚麼知心的話,常常向她傾訴。正巧在讀初中的時候,他們倆同坐一條長凳,成了密切的同桌。
傳聞,這華奮強的父親的變亂,有李東偉父親的一份功績。今後華、李兩家結了仇,不再來往,見麵也不打號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