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斷腳筋(11)[第1頁/共2頁]
畢竟,兩個孩子從小相依為命,這份豪情不是打個架吵個嘴就能消逝的。
何況,如果被哥哥經驗一頓就洗手不乾改邪歸正,那不就成慫包了?部下的小地痞會如何對待他?
吳錯又翻開對宋老邁的屍檢陳述。
死因:股動脈分裂導致的失血性休克滅亡。
懼罪叛逃時21歲,身高180cm,體型精乾,膚色偏黑,留寸頭,左手知名指上有一處戒指形的紋身,是其與前女友一起紋的,厥後兩人分離,杜有之洗掉了紋身,是以其左手知名指上有洗紋身留下的傷疤。
以上一係列的描述讓吳錯有些恍忽,他冇想到,明天見過的宋小二――阿誰看起來誠懇巴交的保安,曾經是條地頭蛇。
厥後,宋小二獲咎了本地另一個名叫杜有之的地痞頭子,對方放出話來,要把宋小二千刀萬剮。
據宋小二回想,三年前的暑假,楊廣柱回村看望宋家哥倆,並帶兩人坐車進城買衣服,半路產生了車禍,宋老邁和楊廣柱都受了傷。
頭髮:玄色寸頭
其一,凶手技藝了得,穿著奇特,每次都是在夜間傷人;
第三,宋老邁的手臂在三年前受傷,當時宋小二與杜有之尚未結仇,兩邊冇有任何交集,杜有之如何會曉得宋垂熟行臂裡有鋼釘?
性彆:男
何況,袒護屍身特性的行動,申明凶手內心是比較沉著的,與近乎癲狂的行凶過程反差龐大,也存在疑點。
不過,因為屍身穿戴宋老邁的衣服,加上宋小二的辨認,終究確認,死者恰是宋老邁。
傷疤!凶手左邊眉梢的傷疤是挑腳筋案的關頭!
但是,杜有之的確是懼罪叛逃了。
宋小二則是被宋老邁庇護著,安然無恙。
從傷口形狀判定,這些傷痕是由同一把刀留下的。
連屍身都不肯放過,得有多大的仇?
宋小二因為聚眾打鬥,被刑事拘留了3個月,幸虧對方隻是受傷,冇死冇殘,加上對方也是劣跡斑斑,這纔沒給宋小二判重刑。
宋老邁滅亡案件的案宗內,有一些資訊引發了吳錯的重視。
其二,第五起案件中,目睹者發明凶手左邊眉梢處有一條傷疤,楊廣柱剛好也在一樣的位置有一條傷疤;
屍身大要有多達107道傷痕,傷口混亂,深淺不一,此中一道傷口深切股動脈。
第一,既然宋小二跟杜有之有私仇,他為何不對宋小二動手,而是找上了宋老邁?莫非是認錯人了?這也太扯了!
其三,第五起案件中,目睹者發明凶器是玻璃碴,現場不遠處發明的沾有受害者血跡的玻璃碴上有三枚指紋,但尚未查到指紋的仆人。
性命:宋老邁
宋小二當然以為凶手就是杜有之,他在第一時候糾集部下統統人,將杜有之的幾名部下打了個半死,幸虧差人及時趕到,這才節製住結局麵。
這些疑點彙總在一起,使得吳錯產生了一個奇特的設法:死者真的是宋老邁嗎?凶手真的是杜有之嗎?
因為宋小二的屢教不改,兄弟倆積怨已久,乃至一度反目為仇。宋小二曾揚言要經驗他哥哥,把丟了的麵子找返來,但他的主子已經證明,宋小二不過是說說,並冇有付諸行動,究竟上,私底下他對哥哥還是不錯的,有錢了,或者有甚麼好東西,也會給哥哥留一份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