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無公局不納稅[第4頁/共4頁]
在這他隻談如何操縱貿易力量收處所稅,主如果田稅。
李肆聳肩,不繳?小我不繳,有公局,有官府,這不是題目。如果公局決意不繳,就不設公所,不給民人訂戶籍,不管他們的治安,不給他們裁判法律,實在不可,也能夠閉幕公局,重新推舉,體例多著呢。再說繳皇糧是中原民人千百年來的傳統,有產之戶普通也不會徑直不繳,而是要爭辯繳多少,繳的錢是說法。
嚴格提及來,李肆這套分稅製還隻要個雛形,跟今後真正的分稅製有很大不同,但這是適該當下的環境,隻要這套情勢肯定了,又有公局這個能夠持續生長的新肇事物,今後會漸漸走向真正的分稅製。
“此策能落到實處,民氣歸矣……”
“本朝還未完整規複清廷對官方的節製,按照各縣的呈報,預估本年的正稅會少三成,藉著公局,也能將賦稅總額步步補足。”
李肆淡淡地將攤丁入畝的實際操縱也說了出來,之前說了官府下鄉,官吏一體,看似行動大,竄改卻不如這一條大,這纔是顛覆過往儒法社會的決定性一步。
“官府要下鄉,票行也要下鄉嘛,再說了,我也正在籌劃放開官方票行,如果要開官方票行,此中一項前提,就是得在多少地設立分理處,擔下收稅之責,此策的本錢,就得大師來攤。”
有細心的官員粗粗一算,點頭連連。精華所控地區,以百縣計,官府下鄉後,到時就是近萬官員。算上官員俸祿,外加公所開消,也得二百萬兩銀子,而廣東一地在滿清統治時,每年向戶部上解賦稅也不過七八十萬兩銀子,這不是分的題目,是底子就不敷分。
“讓票行收稅,為此得在數百地設分理處,野生廠地還加銀子傳送,也得幾十萬兩銀子,這般開消,即便是天王私產,也很難擔待吧?無小說網很多字”
“國稅呢?”
這官員是原廣東巡撫衙門的吏員,當然是從大麵上看題目,冇等李肆,蘇文采就辯駁了他。處所雜派呢?雜派都另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先不管是誰收了,也不督工商那一部分,廣東一省民人每年要納靠近三百萬兩銀子的賦稅,這還不敷分?
李肆這個決定,是將官府拆分紅了幾部分,而在他的假想裡,田稅就隻用來養處所官和中心的尚書廳,將基於地步的權稅體係穩定在有限範圍。精華一國將是工商之國,稼穡天然不能廢,但卻不是將來國政的核心。
最後代人重新提到另一個關頭題目,該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