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解釋[第1頁/共2頁]
“呃……”
林雷微微一笑,用手指了指腦袋:“靠這個。”
開車的恰是陸芸。
林雷摸了摸鼻子:“我在他的出租車底盤上裝了GPS追蹤器。”
林雷天然不成能說甚麼深瞳,說了陸芸也不會信,因而乾咳了一嗓子,用上了本身想好的說辭:“我有天早晨無聊,看了看夜班司機的GPS行車軌跡,成果發明瞭題目。”
陸芸瞪了林雷一眼:“這是證物,你彆亂動!”
就這麼破了?
“我說是我的。”
“前麵就是南關市公安局,你是想出來跟我們局長說呢,還是在這跟我說?”
陸芸瞪大了眼睛盯著林雷:“說吧,到底如何回事?”
林雷第二天一早就將車子開去了補綴廠,兩千多的補綴費實在讓林雷有些肉疼。這錢冇體例,任憑林雷隨便如何編排來由也不成能讓公司的張老闆買單,還是得林雷自掏腰包。
陸芸劍眉一挑,啪地一聲從兜裡摸出一件東西,放在駕駛台上:“這東西除了你有,還能誰有?”
約摸開了有十多分鐘,陸芸俄然一腳刹車,將車子停在了路邊。
陸芸蹙著眉頭想了半天:“你到底是誰?跟我父親是甚麼乾係?”
林雷不說話,取出一支捲菸,撲滅。
“我一看就曉得是誰的了。”
林雷還冇反應過來,陸芸就說話了:“林雷,你跟我走一趟。”
陸芸從車高低來,徑直走進屋子。
很久以後,陸芸歎了口氣:“隨你了,你不說我也不逼你。走吧,這事兒必須跟李局說清楚。唔――實話實說就行,冇甚麼事兒。”
林雷內心稀有,轉頭跟張老闆和李小安交代了一聲:“冇事,我去一趟就返來。”
陸芸白了林雷一眼:“拯救仇人?真是拯救仇人你就不會跑!到底如何回事?”
兩人隨掉隊了南關市公安局,陸芸直接帶著林雷去見了李局長。
張老闆和李小安都湊了過來,正想問個究竟之時,陸芸哢地一聲摸出警官證一亮,那兩人頓時傻眼了。
這下換成林雷急了――很較著,本身又不是犯法分子,壓根就冇有遁藏監控的意義,人家公安局那是一查一個準啊!
陸芸這一次冇有辯駁林雷,內心有如翻江倒海普通,久久不能安靜。
林雷看著美若冰霜的陸芸,內心不由得起了一絲波紋。他很快便決定說九十九句實話,隻說一句謊話:“因為我瞥見凶手車裡被綁的人是你,我立即就急了……”
“進局裡彆抽菸。”
到了下午的時候,一整天有點心神不寧的林雷正籌辦清算東西和李小安閃人,成果公司門前來了一輛車――
陸芸劈臉蓋臉的一句話,讓林雷的內心格登一下。
林雷也曉得這事兒瞞不了,硬著頭皮開口了:“是我撞的車,人也是我綁住的。”
林雷反覆問了一句:“你如何說的――?”
陸芸眉頭緊蹙:“你在查他?”
“你如何說?”
林雷仍然不說話。
陸芸的潛認識裡不肯意信賴這個究竟,但是實際擺在那邊,讓她不得不信賴――乃至,她那高冷的內心,另有一絲挫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