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混搭的韓裔少女[第2頁/共3頁]
“上帝,我看到了社會版兼併了A1頁麵頭條訊息足足一個禮拜的明星警探!”
週末冇持續念下去,而是衝著宋政仁笑了笑:“巧了,明天我也不是來查這件案子的,不過我對這件事的判定是,當天來砸你店的人,就是韓國城中你惹不起的一夥人,這夥人受雇於金泰熙,隻是你的店被砸以後,你底子就不清楚這夥人的來源,這才挑選了當即報警,隨後,有能夠是在短短的幾分鐘內有人給你打電話威脅了你,這才讓你給出子虛供詞棍騙警方,導致這件案子至今都破不了。”
“周警官,是不是韓國城呈現連環殺手了?有甚麼我能夠幫手的麼?我包管。隻會幫手不會添亂。”
一邊是從他口袋裡拿錢還美其名曰庇護費的黑幫,另一邊,是雇傭黑幫砸本身店鋪的大族女生父,說實話,如果能夠,他誰都不想幫,但是聽到一個父親跪在了洛杉磯明星警探的門口,情願散儘家財隻求一個動靜的時候,他有點,鬆動了。
宋政仁愣了一下,看著週末,好久冇有做出任何迴應。
這件事有些奇異,1991年一名15歲的黑人女孩在韓國人的超市內偷東西,被老闆娘抓住後將打翻在地,就在這名黑人女孩覺得本身就要勝利的時候,韓裔老闆娘在她的背後開了槍,終究法庭宣判的成果為,韓裔老闆娘被罰500美圓和400小時的社區辦事。是以,黑人對韓國人的仇恨始終冇能獲得宣泄,在1992年黑人暴動中,韓國城成了被滋擾最嚴峻的處所,當時的韓國人紛繁拿起了槍保衛本身的財產,冇槍的人去槍械用品商店買槍也要戰役,此中有報酬了庇護本身的珠寶與黑人在街頭開了十幾槍,宋政仁就是這場種族戰役中的一員,還親身開槍打傷了一名黑人,最成心機的是,這場動亂中,韓國人和黑人互有死傷,未分勝負。
“我,就是為了這件事來的。”
“冇錯。”
“周警官,這件事都疇昔一年了!”宋政仁明顯冇想到明星警探到臨本身的餐廳,第一件事竟然就要查他給出的子虛供詞,這個打擊讓這位已經四十幾歲的韓裔大叔灰頭土臉。
“周警官?”
“你是這家餐廳的老闆?”
週末這回算是遇見新奇的了!(未完待續。)
“為甚麼?為甚麼剛巧當天餐廳門口的監控錄相壞了正在補綴?為甚麼一個1985年來到洛杉磯的韓國人眼看著本身的餐廳被砸,連獲咎過誰都忘了?”
“是麼?”
在週末呼喚辦事員決定點甚麼之前,一名穿戴西裝的亞洲男人走了過來,他的英語比金俊浩強了太多太多。根基上屬於那種在洛杉磯待了很多年今後,不管是從口音上還是詞彙量上都能和米國黑人站在一起逗貧的範例。
宋政仁有些胖,四十歲的年紀,高高的將軍肚讓他身上的襯衫顯得非常廣大,而肚子處又剛好合適,這導致穿著很不得體。
顛末比較以後,威斯丁-藍必定不會是最好挑選,或許,這隻合適那些有錢孩子回味故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