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小辮子”[第1頁/共3頁]
貝絲開端給副總警監莫納德打電話。
鬱金香大旅店。
沈臨的意義很較著。
沈臨的手非常有力。
旅店方麵也隻能無可何如,隻能等候跟著時候的推移,凶案的輻射效應會逐步淡化。
當然,前提是狀師站在了法律支撐的理上。
但貝絲卻不管這些,她高舉著本身的警徽,沉著臉帶著沈臨一起直奔當初布萊尼特下榻的房間――也就是曾經的罪案第一現場。
這些新資訊臨時還冇有影響到約翰犯案的反彈,但威爾遜禮聘的狀師非常強勢,動靜也極通達,他得知警署向聯調局通報,本案極有能夠是連環殺手作案,就以此為根據,批評警方證據不敷,不能違規羈押威爾遜。
差人查案,天然會影響旅店的買賣。不管這與旅店的辦理有冇有乾係,都會引發一些負麵影響,乃至會在一段時候內導致旅店的客流量持續降落。
貝絲猜疑地望著沈臨,柳眉輕皺:“沈,你要乾甚麼?”
“是我遲誤了時候,導致凶手遲遲冇有進入我們的調查視野,這是我的任務!”
真的很輕易啊。
她有不成推辭的任務。
“貝絲博士,差人先生,請進。”
沈臨笑笑,鬆開抓住貝絲的手腕,攤攤手道:“貝絲,我建議你臨時稍安勿躁,先不要急著為布萊尼特案昭雪!實在也冇有甚麼好重啟審案的,我們早就曉得,布萊尼特案是職業殺手作案,而她的丈夫約翰是雇凶殺人,真正的首惡主謀!”
見貝絲執意不聽本身的奉勸,沈臨無法,隻好聽之任之。
旅店的大堂經理傑克非常無法,他對差人冇有甚麼好感――特彆是像貝絲這類冷冰冰的生硬的差人,但作為守法百姓,他又深知,遵循法律,他必須百分百共同警方的法律調查,一旦毛病調查,就有能夠被警署控告為毛病司法公道。
以是,在沈臨看來,能夠先將布萊尼特案子擱置一旁,從葛瑞莎案查起,至於兩起案件之間的聯絡,警署和聯調局內部把握便可,冇有需求公之於眾。
淺顯的凶殺案與連環殺手作案的凶案,性子是截然分歧的。前者,凶案組加以措置便可,不管是否勝利告破都屬於通例――究竟上,不是統統的凶殺案都能勝利告破的,不然警署就不會積存下那麼多的陳年舊案了;但如果是後者,那就分歧了,起碼警方要通報各部分,以及聯調局這些嚴峻的安然與法律機構,因為後者的風險性太大了。
沈臨笑笑:“冇題目,我早就說了,威爾遜並不是作案凶手,固然他具有作案動機。但是,我想在開釋他分開之前,與威爾遜見一麵,能夠嗎?這是我的要求!”
貝絲點了點頭,轉頭掃瞭如有所思的沈臨一眼,“沈,你感覺呢?”
“我必必要頓時通報警署爾和聯調局,重新開啟對布萊尼特凶案的審理!”貝絲揮揮手,當即取出了電話。
當然,反過來講,如果差人法律過程中有違規行動(比如冇有搜尋令就私行進入民宅),被提告狀訟的性子更加嚴峻。
以是,固然對於本案警方把握有必然的證據,但威爾遜的狀師還是抓住了警方的“小辮子”,倔強要求警方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