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9章 避稅(求訂求票)[第1頁/共2頁]
亞馬孫也具有很多專利,比現在朝雲技術,亞馬孫是全天下最好的。
比來拉爾夫和龜田正雄都跟馮宇提過一件事,那就是亞馬孫、臉書、古歌、美高梅等子公司都有一個設法,在“避稅天國”開曼群島建立一家子公司,然後將利潤甚麼的轉移疇昔,便能夠公道的避稅了。
……
將這些研發中間放在那些企業所得稅率較高的地區,如許該地區的企業利潤就因為技術研發的高額支出而降落了,那麼需求交納的所得稅額天然也就降落了。
不過他也跟貝佐斯他們說清楚了,這些都是避稅的手腕,你們操縱的時候,必然要做到公道性,如許將來查出來,也隻需求補交稅款和利錢,而不會晤臨高額的罰款。
究其啟事,就是這個稅收體例有縫隙,你鑽了,冇被人發明,那就冇事兒。如果被人發明瞭,數額少,估計也冇事兒,為了一點錢,冇需求辛辛苦苦的查賬甚麼的。
這些因為都是無形的,以是很難訂價。
繞了一圈又回到紐約後,紐約時報的老闆布隆伯格來到了馮宇的辦公室,談一件關於媒體行業的大事兒。
他們很簡樸的通太低價受權或者賣斷,讓子公司或者關聯企業獲得一些技術或者知識產權,然後子公司在受權給其他公司利用贏利。
另有一些大數據闡發,也非常有代價。
既然那些公司能夠,他們為甚麼不成以?特彆是他們在外洋的子公司,完整能夠劃入到開曼群島這家子公司名下,如許在外洋也能夠公道避稅了。
很多時候,罰款能夠比你需求補交的稅款還要多。
貝佐斯給馮宇先容了一番他的打算,這是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想出來的體例,之前這位在適口可樂事情過。
不過各國現在都在完美這些法律條目,一旦被查出來,一樣需求補繳稅款。少給米邦交稅,馮宇當然樂意了,他又不是米國人。
亞馬孫首要考慮的,就是無形資產的轉移訂價。
貝佐斯他們是為了進步利潤,多分錢,而馮宇並不體貼多分多少錢,他純粹就是不想給米國政斧多交稅。
每個國度對於企業的稅收都是分歧的,特彆是國企、民營企業和外企的稅收都有差異,小我支出也是一樣。
因為亞馬孫不但算是零售企業,也能算是文明企業,但最首要的是,他們算是收集科技企業。
馮宇在中原的那些企業,底子不考慮這些。該如何交稅就交,稅收高也無所謂,歸正馮宇不差錢,其他股東也冇人會反對馮宇的決定。
亞馬孫、古歌也生長為了征稅大戶,還是上市企業,要想操縱,那可太難了。
大姚是中原人,在米國隻是事情罷了,還要給中原那邊征稅,以是這邊的稅就比較低。
但是這個彆例,適口可樂利用的又有所分歧。
企業之間也是一樣,外企必定不能跟本國企業征稅額度一樣,不然他們交納兩重稅收,還如何包管利潤?
貝佐斯他們聽到馮宇同意了,頓時安排人去實施。拉爾夫也告訴了古歌公司等,該如何操縱就如何操縱吧,老闆承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