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賜婚[第1頁/共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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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王府書房內,楊堅伶仃召見易風。
誰曉得,一見麵自報身份。才聊了幾句,這趙王表兄卻當即跟她拉來做陪的表妹素君聊到一塊去了。聽他們聊著紅樓三國西廂記甚麼的小說詩詞,宇文玉波想插話卻總找不到機遇。她平時底子不喜好這些甚麼詩詞歌賦的東西,更喜好的是騎馬擊球打獵射箭如許的活動。這時不由的悔怨,平時如果多讀點書就好了,也不至於這個時候隻無能看著他們越聊越歡暢。等返來後,她向天子皇後假裝不經意間提起此事,實在是想藉機告這表妹一狀,說說表妹好話。粉碎表妹形像,說她冇有大師令媛的矜持,過分隨便這些的。誰曉得她這話一說,天子倒是直接要把無醜兒賜婚給趙王。她內心直恨搬起石頭砸本身腳。現在內心萬分不甘,抓到點機遇,就毫不客氣的落井下石。落是能黃了這樁功德她天然歡暢。
楊堅倒是當即樂了,外甥女的這句話太較著了,內心並不反對嫁給趙王的。當下笑道:“無醜兒這些擔憂倒是不必的,朕之前已經下旨,封高氏、慕容氏為趙王嬬人,封元氏陳氏蕭氏等六報酬趙王媵。你如果同意這門婚事,那等你一嫁疇昔,那就是正妻大婦,其他的都隻是妾罷了。”
“已經不小了,過完年就是十六了,天葵也早幾年就來過了。”普通來講,女子方其二七而天葵至,約莫十四歲前後就來月事了,來月事也就意味著能夠受孕,也就標記取進入成年。頓時十六的女孩按現在的風俗,當然是已經完整成熟,能夠婚嫁的。這也是這些年天下一統,四方承平,百姓們嫁娶也就漸推晚些,如果在亂世裡,很多都是十三四歲就結婚了。女子十五歲還冇結婚,都已經是晚婚了,乃至有的朝代為了增加人丁,還規定十五歲未嫁的女子,家裡就很多交一筆錢,乃至乾脆直接就由官府指訂婚配,強行婚配的。
“素君這孩子很不錯,性子好,固然是朕的外甥女,公主的女兒,父親又是八柱國李弼之孫,李氏京中大閥王謝,可身上卻冇有半點驕橫之氣,你娶她歸去,今後家宅安寧,豈不恰好。何況,你現在即位回幽州到任,身邊也恰是需求幫扶的時候。你在懷荒的那點舊部,哪有幾個真正可用之人。此次先和素君把婚事訂下,轉頭恰好能夠讓李家和元家帶一批得力之人疇昔互助。妻家與舅家,總歸是可托能用的。要不然,光憑著你懷荒的那點舊部,如何能掌控的了幽州府的這麼一大攤子?”楊堅跟易風細心的說道,實在他急於給易風選妃賜婚,也有很大啟事是要替孫兒找一個微弱的幫扶之力。現在的孫兒,雖封趙王,拜大總管,可身邊底子冇有甚麼可用之人,除了那點懷荒舊部,也就隻要一個元氏是用的上的了,可惜元氏這些年也被打壓的短長。恰是以,楊堅纔要把高淺雪的正妻之位奪了,要替他選一個有力的妻家權勢互助。論起來,朝中此時最強力的門閥該當是李、韋、於、楊幾家,但李家權勢過強,就算是與他們聯婚,李家也不必然能至心幫忙楊林,並且楊堅固在也不肯意看到氣力微弱的李家與孫兒楊林聯婚,他們的結合,對皇權的威脅極大。韋家也是差未幾環境,並且韋家已經訂下嫁一女給晉王嫡次子豫章王,又訂婚籌辦娶太子楊勇的女兒,乃至還正在談將一女許給太子與雲氏之子為妃。韋家與皇家膠葛太深,權勢太強,楊堅不想再讓楊林娶韋家女。而於家則冇有合適的女子,楊家則是因為皇族也姓楊,同姓通婚並不好。弄來弄去,楊堅最後給孫子選了襄國公主之女,固然襄國公主嫁的也是李家,但這個李家是八柱國李弼家屬,不是李穆家屬。固然在西魏時,李弼是八柱國之一,而李穆家屬在當時和楊家一樣,隻是十二大將軍之一。但到隋朝,李穆家屬倒是最勢大的門閥,李弼家屬則相對要弱了很多。李弼家屬子孫浩繁,但貧乏充足有聲望的帶領人物。讓孫兒楊林娶李長雅女,恰好能夠藉助李家的力量,又不消過於擔憂勢大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