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亂錢漸欲迷人眼[第1頁/共4頁]
詳細的操縱很龐大,冇需求在不喜好學習公司法的諸位看官麵前水字了,有興趣本身度之便可。這兒隻要記著30%股權這條線很首要便可。
但是如果目標冇達成,我隻能履行抵押股分了,那麼,你能夠連一開端的一億估值換來的股權都會被緊縮。”
而顧驁曉得張仲謀的才氣和他貿易形式的潛力,更首要的是曉得這類形式對於補全顧驁本身的電子資訊財產鏈、確保供應鏈安然性有很粗心義,以是即便給張仲謀更高的估值,他也不感覺虧。
……
但起碼已經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了。
顧驁思之再三,締造性地提出了一個以估值部分股權作為抵押的對賭。
當然,目前半導體工藝、晶片電路貼片、電子設備組裝,這三個環節都還很強大,彆離隻要張仲謀、韓婷和郭台名各自一個代表性企業家,真要做到來甚麼活都無能,那另有很長的路要生長。
一個創業者,是能夠同時和多家風投談成TS檔案的,隻不過最後挑一家正式簽投資和談。也就是說這個檔案隻能束縛“如果要簽,如何簽”的題目,不束縛“簽不簽”這個決策本身。
大陸的營商環境,真的是士彆三十年當刮目相看了麼?
在郭台名那兒,讓張仲謀感到震驚頗深的,是郭台名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灣灣人,竟然當年都被顧驁勸誘來大陸投資創業了,並且混得那麼好。
同時,兩邊還藉著最後的機會,籌議了一下如果能達成投資合作的意向,大抵如何給估值和占股。
起首,他要確保本身和親信團隊,如何都能節製30%以上的好處,製止小股東好處受損。
汗青上,灣積電起步的時候,各家之所以是42%、22%、21%、15%的股權格式,為的就是張仲謀跟常先生說好了,平時行發基的42%是受權給張仲謀本身的15%,一起歸併決策的,行發基是不管事兒了。
兩天的考查期結束時,當著顧驁,以及作陪的韓婷、郭台名的麵,張仲謀並不矯情地直接承認了本身本來的傲慢與成見。
這就有點難辦了。
構和鄰近結束時,顧驁看得出來,張仲謀對於“他本人及他的團隊值1億美圓”這個代價,還是非常對勁的。
“張叔,你感覺如許如何――我已經給了你和你的團隊1個億美金的估值,如果你還想要更多入股,你能夠問我乞貸,就用這1個億估值的股權作為抵押,如許你最多能夠加一倍槓桿。
顧驁也非常大氣,任由對方比價。作為經曆過後代互聯網期間的人,他並不感覺這是“備胎行動”。
不過行政院基金牽頭的資方還算給麵子,給了他一個已經比較超前於當時期間的團隊估值,構和以後以為“張仲謀這小我,以及他帶出來的德儀半導體骨乾團隊,本身就代價五千萬美金”。
然後張仲謀及其團隊,靠著5000萬團隊與服從估值+1000萬美圓現金投資,占股15%。(6000萬占4億的15%)
如許,平常張仲謀就能獲得57%,平時不消開董事會、股東會,就能把計謀和戰術層麵的事兒都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