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頁/共4頁]
手鍊被女人洗得很潔淨,我將本身籌辦好的手鍊浸濕了下,又拿了一旁桌子上放著的潔淨手帕擦了下,才交給女人拿歸去。
我也從速伸手,跟她握了動手。
但是,我與君七秀是直到厥後才傳聞這是許彎彎吃藥的原因。
我安排的人也終究到了。
我不肯定君七秀是否會在我的勸說下真的不會娶許彎彎了,或者是說我可否挽救得了許彎彎的性命。
許彎彎並不會介懷君七秀的冷眼熱諷,還是笑眯眯的,一雙圓溜溜的大眼睛笑得隻剩下一條裂縫。
第二天,我又聯絡了前幾天坑了我一大筆錢的教員傅,狠下心,將伴隨了我二十幾年的手鍊拆掉。
我眼睜睜地看著珠子垂垂地變成了一堆碎屑。
我該不該提示下君七秀,重視下風采。
許彎彎的身材確切如同君七秀所說的,不是骨感型美女,是微胖型的,且手臂還是君七秀的重點諷刺工具。
“前麵坐著的女人名字叫許彎彎……是我的訂婚工具。”
等我出去的時候,安誌宗早就將阿誰酒保罵個狗血淋頭,君七秀在一旁勸著,安誌宗還是喋喋不休。
公司人最多最齊的是甚麼時候呢?不就是這週週五早晨公司的會餐。
但這些說實話,都是謊話罷了。追根到底,我始終是因為心底有一根刺,這根刺總會在我心尖上搗蛋,半夜夢迴總能勾起我對昔日的無窮回想,這些回想卻更多的是驚駭慚愧。
我盯著君七秀的車牌一眼,又瞧著車子裡坐著的人,邁出的步子又收回來了。
君七秀冷哼了一聲,冇再說話。
那人的模樣看不大清楚,我猜想是苗岫,便更加躊躇要不要同坐一車了。
我需求把這個佛珠手鍊拆了,把珠子都磨成粉了,讓手鍊不複存在。
“旺旺蜜斯,你可否將你細弱的手臂伸歸去,你會打攪到我開車的表情的。”
穿戴旅店同一打扮的酒保端著很多菜盤子上桌,在籌辦將一盤炒的泛著香氣的油菜花放到安誌宗的右手邊的時候,狗腿子的女朋友剛好碰到了狗腿子的手,狗腿子正坐在安誌宗的右手邊,恰好撞到了酒保端菜的手。
回到家中,我拿動手鍊,對著敞亮的檯燈對比了半天,都冇有看出甚麼不一樣的處所,佛珠手鍊還是之前我戴著那條,鏈子的色彩一點都冇有竄改。翡玉卻越戴越翠綠了,怪不得爺爺會說是塊好玉。
許彎彎在隧道的橘紅色燈光下,膚色白淨,看不出甚麼非常,但實際上倒是一個病弱的女人。
我仍不斷念,又盯著安誌宗身上可疑的部位,乃至在安誌宗去沐浴中間按摩脫下衣服的時候,我像跟蹤狂一樣跟蹤了疇昔,望眼欲穿地等著安誌宗脫下衣服,都冇有從他身上看到奇特的配飾。
許彎彎的臉型偏圓形,不是君七秀一貫賞識的瓜子臉,但她臉頰兩側有兩個討喜的酒窩,讓她全部五官溫和,年紀減輕了很多。
我記得在我爬上苗岫墜樓的旅店的前一週,這位君太太因難堪產而死掉了。勉強成活的就是阿誰孩子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