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承蒙關照,長勢良好[第1頁/共3頁]
王太卡說道:“在包管公司決策權的前提下,能夠停止一些鼎新。”
不得不說,李承龍這個雷厲流行,不拖泥帶水的風俗是真不錯。
李明獲得動靜以後非常鎮靜,說道:“放心吧,我會全權賣力的。實在我們早就應當如許了,要不然很那快速把持全部市場。”
股市裡的漲跌,並不影響這裡的好處互換。因為本來就是明裡一套,暗裡一套。
不但僅是這一家,很多家公司都開端表達了插手的誌願。因為看到了遠景,以是不竭的示好。此中阿裡就用S.M公司股分作為一部分籌馬。
遠的不說,王太卡就曉得海內的阿熟行裡,就把握著S.M公司百分之四的股分。
比及合約都差未幾了,王太卡也會兜售S.M的股分。Kpop冇有鄰國的買單,就會走下坡路。李秀滿的兜售實在也不虧,就是提早止損。再過幾年,恐怕環境還不如現在呢。
CJ公司收買了李秀滿手裡的百分之六,加上本身本來有一些股分,也緊隨厥後。
精確的計算以後,是10.35%的股分。
隻能說一句,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偶像不過是東西罷了。
在王太卡包管了李秀滿能夠保持總製作人的環境下,李秀滿同意把股權讓渡給王太卡一部分。
不過因為各種法則和條目的限定,王太卡固然是最大股東,但並不能真正的節製S.M公司。S.M是個非常龐大的公司,真正的節製人向來都不是股東。
不過現在看來,是時候能夠竄改一下戰略了。
而這百分之六的股分,固然是有償讓渡,固然條約上寫的數額不小,但實際這些錢裡,很多是李秀滿本身墊付的。相稱於王太卡借了李秀滿的錢,然後買返來這些股分。至於欠李秀滿的錢,又通過一係列的手腕證明已經還清。把一個事情當作兩件無關的事情辦,如許才天衣無縫。
在統統結束以後,王太卡也給李承龍打電話,把李秀滿的禁令給停了。李承龍甚麼也冇多少,承諾了以後,冇過幾個小時就給辦了。
王太卡隨後就聯絡了海內事件的代理人李明,讓李明開端籌辦接管至公司的資金。
王太卡俄然發明,本身一躍成為了S.M公司的最大股東!
目前S.M公司股分構成,最大股東王太卡持股10.35%的股分,第二大股東CJ個人持股8.36%的股分,第三大股東李秀滿持股6.53%的股分。
彆藐視著百分之四的股分,這就足以讓阿裡成為S.M公司的第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當然了李秀滿的百分之十八。
“今後我也是S.M公司的董事之一了,還是最大的阿誰。”
隨後海內公司開端了融資的籌辦,刹時成為了本錢追逐的目標。李明則是挑選了儘量雨露均沾,絕對不抱著一小我的大腿,因為如許很有能夠把彆人逼到對峙麵。以是要均衡,做成好處的共同體。
以是條約上費錢很多,但實際上王太卡獲得的股分都是低價買來的。然後李秀滿還能夠拿著這份高價收買的條約,再去給CJ那些大財團看,把剩下的股分再炒的高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