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來求助的李小娟[第2頁/共3頁]
田永康他爸媽,就不敢給他說如許的人家。
因為李小娟是養女,爸媽早就死了,現在的養父養母就拿她當舊社會的長工,乾不完的活,還要捱打,娶了李小娟當兒媳婦,錢貨兩訖,就是在他家吃了虧,李小娟這個媳婦也冇有給她撐腰的人。
村裡頭,也有像李根旺那樣養了四個閨女,全都用來換錢的,隻要彩禮給到位,就能娶回家。
但是田永康他爸媽就是給他相中了李小娟。
李羽彤是真的不幸她,以是想著,能幫一把是一把,人的運氣還是在本技藝裡,本身如果不站起來,彆人幫她再多也冇用。
“他們如果不肯意,你就說,一輩子不結婚了,就掙人為贍養他們兩口兒,給剩下的兩個哥哥攢錢娶媳婦,說不定他們就不讓你嫁到田家去了。”
她內心還是但願,李小娟是想要擺脫養父養母節製的。
不是她無私,涼薄,是李小娟從小到大乾的活,充足了償了一個鍋裡加一瓢水,整天吃一口剩飯把她贍養大的養父母的恩典。
“要不,如許好了,你到縣城打工,掙的人為,給你爸媽,讓他們攢著給你大哥娶媳婦,田家的婚事,就算了吧。”
為啥呢。
他如果不給句話,幫把手,固然遺產要不返來,固然公安也不會把他抓到監獄裡去,但是,村裡人會從品德上否定他這小我:品德低下,品德廢弛,不能來往。
“是我們村七隊的田永康。”李小娟說。
隻不過田永康上完了小學,就冇再上了。
李小娟這頭還感激養母讓她離開苦海,轉頭,就又給她說了一個死了老婆拖著兩個孩子,在集市上擺攤子賣鞋的中年男人,比她大十五歲。
為啥說的李小娟,不是彆家呢?
並且,了償恩典,也不是隻要拿本身去換彩禮,這一個彆例吧?
實在這也冇甚麼,人之常情。
李小娟就又嫁人了。
他本身前提普通,村裡人,現在大多數都很窮,他爸媽也就是淺顯種地的。
她不想給李羽彤惹費事。
李小娟回想了一下:“三萬二。“
李小娟如許的聽話,如許的知恩圖報。
李羽彤也忍不住沉默下來。
田永康這小我,如果心是好的,人有殘疾的話,也不是那麼的不能讓人接管,隔壁村有個缺一條腿的,人家學了修自行車的技術,蓋了房,也娶了媳婦,生了兩個孩子,日子過的踏結結實的。
李小娟麵前亮了:“如許能行嗎?”
她養父母為人也不好,村裡人都罵他們是臟兮兮的癩皮狗,又窮又懶又難纏的意義。
“嚐嚐吧,如果能行呢。”李羽彤說:“我傳聞,當年你爸媽的補償款就是你叔叔給拿走的,你家的屋子和地,都是你叔叔擔當了,還把你送了人,你現在要結婚了,碰到如許的困難,不管如何說,他都應當幫把手吧?”
李小娟愣了:“這行嗎?”
這個田永康從小就有病,一條腿是畸形的,走路得一支柺杖,一歪一歪地那樣走,人也是瘦肥大小的,見了人,也不打號召,整天就躲在家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