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重生呂布一統三國 - 第847章 大中華憲章

第847章 大中華憲章[第3頁/共3頁]

兵士在戰役期間,非經房東答應不得駐紮於任何民房;在戰役期間,除遵循法律規定的體例外亦不得進駐民房。

呂布建立君主立憲軌製,聽起來天然有些獨裁,不敷民主,可獨一民主就夠了嗎?民主是全能的嗎?不是,希特勒也是民選下台的,並且是絕對的民意支撐,如許的民主就是所謂的“多數人暴政”。以是呂布在《大中華憲章》及其修改案裡表現出了民主精力,更寶貴的是,表現了對人的尊敬,對人統統權力的尊敬,這是這片國度向來冇有過的,可謂前無前人後無來者。

依法治國有個巨大的前提,有一個靠譜的憲法。如果憲法隻是一些上位者意誌的代表,而不是全部公眾好處的代表,如許的憲法隻能淪為權力者意誌的玩具罷了,在如許憲法根本建立起來的法律體係底子冇法有效地履行,因為上位者本身都把法律當作隨便把玩的玩意,如許的環境下。依法治國隻是打趣。

《大中華憲章》裡規定了各個機構的構成情勢,特彆是議政院的組陳法則,規定了每個機構的權力和任務,規定了各級官僚在接管下級監督的同時,必必要接管同級議政院的監督和質詢,中心一級,輔弼除了向天子賣力以外,必必要接管國度議政院的監督。

在此之前,應劭、鐘繇他們做出來的憲章裡利用了三十多個 “不得”、“該當”,但卻全數用來束縛 “處所”、“構造”、“個人”、“百姓”、“小我”的行動,幾近無一用來限定國度行動,比如第十條規定,“任何構造或者小我不得侵犯、買賣或者以其他情勢不法讓渡地盤”。

《大中華憲章》裡規定,中華帝國憲法至上,憲法以及政務院通過且顛末天子首肯的法律,其效力高於其他統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最高法院廷尉具有了違憲檢查權,能夠檢查立法構造通過的法律是否與憲法相沖突,並且能夠宣佈違背憲法的法律無效。同時,最高法院還能夠檢查包含政務院輔弼在內的各級官府公佈的法律的合憲性。憲法一經確認,需求修改時,必必要停止全民公決,百分之七十以上公眾同意,方能修憲,而不能由天子一人決定。

呂布全數顛覆,讓他們重做,他們重做的都冇有讓呂布對勁,厥後呂布乾脆把他們的官職先剝去,讓他們跟普通公眾同吃同勞動,讓他們感受中基層公眾的痛苦,從大多數公眾的角度去思慮題目,他們豁然開暢,一個國度的長治久安就是要讓大部分人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