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頁/共3頁]
高秀英將大閨女嫁到本村,方家大姑有事冇事就回孃家,孩子更是長年在孃家吃住。
周遭小,不懂事,偶然候去奶奶那邊,趕上用飯的時候,她也想吃。周遭爺爺就想給孩子塊饃饃吃,高秀英就會嗬叱周遭:“死妮子,回你家用飯去,這裡冇你的飯吃!”
那是高秀英對外人的態度,還是先說說周遭媽結婚後跟婆婆產生的不得不說的事吧。
周遭聽姥姥一向嘮叨她奶奶的錯處。姥姥還當週遭不懂事,甚麼都說,跟倒豆子似地將周遭奶奶的陳年舊事都翻了出來。周遭曉得了奶奶做過更多冇譜的事情,才發明本來她奶奶是冇有最極品隻要更極品。
真不是周遭媽廢弛周遭奶奶的名聲。高秀英她也不想想,有新媳婦結婚當天偷帳子的嗎?
到底是如何回事呢?高秀英又讓倆閨女幫她查對隨禮來往的紅票據後,發明本來有個親戚門上遠,家裡可巧有事,人家冇來,就隨了二十塊錢的禮錢。
因為周遭媽多次被氣回孃家,周遭的三個孃舅看她被欺負不樂意,就找上門去,幾次都打得翻天覆地,還是被先容人張大叔調劑才又和好。
周遭爸不忙的時候就去乾點零活,比如說當泥瓦匠之類的,賺點零費錢交給媳婦。鄉村人嗎,就是憑著把子力量活贏利,勤奮一點就能過好日子。
周遭媽剛跟方向東結婚那天,等親戚朋友隨完禮吃完酒菜走了今後,周遭奶奶就神采陰了下來。她說親戚隨的帳子少了(當時鄉村親戚之間風行隨被麵),當場就給了身為新媳婦的周遭媽冇臉。
不曉得周遭奶奶是出於甚麼心機做出這類事。如果不想兒子跟兒媳婦好,大可不必給兒子找媳婦,這不是禍害人家閨女嗎。
就周遭爸那點人為被婆婆攥在手裡的事,周遭媽固然內心不滿,倒也能忍耐。彆的一件難以讓她忍耐的事情就是婆婆竟然跑到他們家聽牆根,然後在關頭時候就把她兒子喊出去。
高秀英有點好吃的就藏起來,向來冇給過周遭一次,她討厭這個孫女。就連裝饃饃的籃子,她都給掛起來,不給孩子一塊吃。
高秀英愣是冇看出禮錢多出來,隻看出帳子少了,還摸著周遭媽罵了一頓,說她手腳不潔淨,剛嫁到婆家就偷東西。
周遭媽感覺本身的日子過得冇勁,彷彿陷進一個怪圈中走不出來。她這一忍就是五年多,她不曉得人家的日子如何過,歸正她感覺本身已經忍無可忍,快忍不下去了。
那天人來人往,新媳婦躲在屋裡害臊還來不及,能跑到正屋裡偷掛在牆上的帳子?用腳指頭想想,這底子是不成能的事情。
恰好高秀英對本身的外甥閨女(周遭大姑的女兒)很好,朱珊珊就坐在她中間。高秀英還用心給朱珊珊夾塊大肥肉電影放到她碗裡,說:“姍姍,快吃,肉都給你留著。”
以是,奶奶極其不待見這個孫女,常說周遭命毒,會毛病人,會克到身邊的人,對家人有礙,不好。因為這個,再加上她是個女孩,很不得奶奶的歡心。
這類事如何忍耐,哪有婆婆聽兒子跟兒媳的牆根?周遭媽說婆婆如許的行動不普通,讓丈夫抽暇跟婆婆談談,今後不要如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