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五章 好人難做(二更)[第2頁/共2頁]
淩向南剛開端一愣,待看清那份報紙的時候,淡淡笑了笑,道:“我覺得是甚麼事呢,本來是這個,我一大早就看到了。”
如果淩向南真想借這個事為公司博得名譽的話,恐怕當天就不會不留名走人,這內裡熟怕另有彆的啟事,作為部屬,葛祥感覺還是問清楚的好,不然到時候冒然辦了事情,轉頭還得再挨一頓攻訐,如許就不劃算了。
“誰的電話?”歐陽明浩把熨燙好的樣品架子推到中間,問了一句。
下午的活不算多了,到了五點感化,根基上就弄好了,姐弟倆清算結束後,就往家走了。
淩向南持續低頭用心措置檔案。
“哪有!”林慕華抵賴起來:“你此人可真是的,算了,不跟你說了,早晨不消買生果飲料了,我會帶疇昔,對了,我記得阿姨喜好吃青橘的,早晨我多買點。”
“咋了?我甚麼處所不敷意義了?”歐陽明美被劈臉蓋臉了一通指責,一下子懵了。
“你都上報紙了,要著名了,還不告訴一下你的老友我,請個客吃個飯?藏著掖著不說,莫非是驚駭我沾你的光?”林慕華明顯肝火未減,仍然是句句帶刺。
“話是這麼說。但是,報社也不傻,這類事情他們見過的和措置過的必定也很多,如果被他們發明這事是我們流暴露去的,恐怕是得不償失。”淩向南略思付了一下,道。
葛祥拿過報紙去找淩向南。
歐陽明美噗哧一下笑出聲來:“我看你這不是來發兵問罪的,你就是晚餐冇下落,估計來我家蹭飯的吧。”
“嗯,曉得了……”歐陽明浩悻悻的承諾了一句。
得了,大小兩個吃貨碰到一起,必定是要為吃的打鬥了。
好人難做。著名的好人更被人盯得緊,一件事情做錯,更輕易被人抓住不放,說是不配“好人”的稱呼。
“行,好嘞,我等經理叮嚀,隨時行動。”鄭豔明笑道。
鄭豔明笑嗬嗬的縮了縮脖子。
“出甚麼名啊,都是記者瞎編的,哪兒就那麼巨大了,就是過馬路時看到車了,下認識就把那孩子給拽返來的罷了。”歐陽明美解釋道:“我可冇想過著名,不過你既然開口了,這飯倒是能夠請一頓,如許吧,早晨到我家來吃吧,剛好我媽和弟也都在,我媽還說好久冇見過你了,挺想你的。”
“淩總的意義是……”葛祥略有些利誘。
“等報社本身查吧,我也不是足不出戶的閨閣令媛。見過我的人不堪列舉。遲早能查的清楚,到時候反而是真正坐實了不留名這個說法,也算是不被人說三道四了。”淩向南笑著把報紙遞了過來。
歐陽明美放下電話,接著乾活。
“好的,淩總。”葛祥承諾,然後出去了。
這便是。惡人放下屠刀登時成佛,好人犯了錯便是惡人的不公允之處了。
林慕華和歐陽明浩差未幾,是個典範的吃貨,一聽到有吃的,立即就改了態度:“這還差未幾,那行,早晨我下了班直接到你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