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重生之贖罪 - 67.魂魄的力量(上)

67.魂魄的力量(上)[第1頁/共3頁]

(八)展覽權,即公開擺設美術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力;

(三)音樂、戲劇、曲藝、跳舞、雜技藝術作品;

(五)未經答應,播放或者複製播送、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電影作品和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創作的作品;

第五十二條群眾法院審理案件,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的,能夠充公違法所得、侵權覆成品以及停止違法活動的財物。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動。

(二)署名權,即表白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力;

(八)製作、出售冒充彆人署名的作品的。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人答應,用心刪除或者改行動品、灌音錄相成品等的權力辦理電子資訊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頒發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力;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說話筆墨轉換成另一種說話筆墨的權力;

本法實施前產生的侵權或者違約行動,遵循侵權或者違約行動產生時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措置。

(七)出租權,即有償答應彆人臨時利用電影作品和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力,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首要標的的除外;

(八)計算機軟件;

(一)未經著作權人答應,頒發其作品的;

第四十七條有以下侵權行動的,該當按照環境,承擔停止侵害、消弭影響、賠罪報歉、補償喪失等民事任務:

(二)口述作品;

(三)冇有插手創作,為謀取小我名利,在彆人作品上署名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懲罰不平的,能夠自收到行政懲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外向群眾法院告狀,期滿不告狀又不實施的,著作權行政辦理部分能夠申請群眾法院履行。

群眾法院能夠責令申請人供應包管,申請人不供應包管的,采納申請。

第五十九條計算機軟件、資訊收集傳播權的庇護體例由□□另行規定。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拍照、電影和以近似攝製電影的體例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力;

第五十七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第五十條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人有證據證明彆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力的行動,如不及時製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遭到難以彌補的侵害的,能夠在告狀前向群眾法院申請采納責令停止有關行動和財產保全的辦法。

(五)抄襲彆人作品的;

(二)出版彆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十二)資訊收集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體例向公家供應作品,使公家能夠在其小我選定的時候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力;

(四)未經灌音錄相製作者答應,複製、發行、通過資訊收集向公家傳播其製作的灌音錄相成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力的,侵權人該當遵循權力人的實際喪失賜與補償;實際喪失難以計算的,能夠遵循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賜與補償。補償數額還該當包含權力報酬製止侵權行動所付出的公道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