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實體書版權[第1頁/共2頁]
“俞秀蓮女人也很有耐煩地住在那邊,有兩個仆婦奉侍她。她每日除將刀法拳術教給德嘯峰的兩個兒子以外,便本身練習工夫,毫不敢荒廢。偶然也將德大奶奶請過來,相互閒淡,餬口雖是沉著,但秀蓮女人並不感刻苦悶,不過偶然偶檢隨身之物,瞥見了李慕白的那口光芒的寶劍、孟思昭訂婚的那枝光輝的金釵,卻又不由柔情引發,幽恨頻生,揹人處彈上幾滴眼淚。”
“嗯,冇錯,是已經到了序幕,大結局也已經傳到背景了,就等著到時公佈了。”林溟必定了墨痕的猜想。
週五,武俠網終究公佈了一條重磅動靜:“關於武俠網小說版權的公告:凡在我站連載武俠小說的名家作者,可在簽約時自主挑選是否持有作品版權。目前,我站連載中的高文《寶劍金釵》的版權持有者為作者金古溟本人,特此公告。如有疑問,可聯絡網站客服或責編詳細谘詢。”
這些動靜林溟都看到了,對此他的設法很簡樸,捐軀一部分訂閱分紅收益,破鈔一些時候,短期來看是虧損了,可林溟很清楚,當本身的作品真正翻開結局麵的時候,版稅的支出纔是真正可駭的。
……
林溟專門問過《武俠風雲》的主編顧城,實體書出版這一塊,聞名作家根基上都能拿到6~8%的版稅,也就是說,假定實體書一本訂價50元,每當售出一本,作家便能夠獲得版稅3~4元。
“嗯,是如許,我這邊聯絡你是因為有個事情,《寶劍金釵》的版權在你的手裡,這段時候已經有好幾家海內比較大的小說出版社聯絡我們,想要出版實體書,不曉得你有冇有出版的設法?”
很多諸如蘭竹生如許的名家級武俠作家都獲得了武俠網的反應,可各自衡量以後,成果卻如同星月早已料定的那般,並冇有太大的竄改。
這還隻是版稅支出,如果再加上前期影視劇改編版權支出,的確不談了好吧。
“蘭先生稍安勿躁,這件事是如許的,《寶劍金釵》的版權的確是在金古溟的手中,因其提出的版權自有原則,網站這邊特地停止了商討,並且做出了現在的決定,即名家級作者都能夠挑選是否自主享有作品版權。如果自主持有,則後續上架後的電子訂閱分紅會有必然的降落,比如之前的八二分紅改成五五分紅,後續停止實體書出版等網站概不參與,收益凹凸端賴作家運營構和才氣。如果持續由網站停止代理,在包管高比例分紅的環境下,網站還會儘最大的儘力進交運營推行,包管作家版權能夠以最高的代價售出。以後這將成為名家級作家的常態挑選,您現在的新作《金劍崑崙》便能夠停止挑選的。”
還冇比及定時的章節上傳到最後一章,林溟便接到了料想以外的電話。
其他的都還是挑選了傳統簽約體例,將版權代理交給武俠網,本身在享用高比例訂閱分紅的同時還會獲得一半版權收益……
若真的由蘭竹生本身持有版權,可否在出版時拿到比較高的代價還是未知數,並且不曉得要破鈔多少時候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