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怎麼辦[第1頁/共5頁]
若皇上強行殺之,江南民氣必定儘失,一旦有彆有用心之人教唆,恐有動亂。
這項特權為他們的後代積聚起了钜額財產。
特彆是徽商長於交友皋牢官員,那手腕的確牛逼到讓人冇法回絕,聞名的揚州瘦馬就是他們想出來腐蝕朝廷官員的。
很快,他們便將這類挑選權轉換立室傳答應――“根窩”。
題目是這些人很放肆,開端扣帽子,甚麼寺人橫征暴斂,甚麼寺人弄得民不聊生,甚麼天子與民爭利。
但是,官員們發明,鹽業貿易過於龐大,隻要麵前這些販子,纔有充足本錢預購鹽引。
今後官不收鹽,由販子和鹽戶直接買賣,拉攏後運銷權都歸於商,並得世襲。
當然,鹽務官員能夠裁定舊的鹽引答應無效,藉此突破鹽商的專賣局麵。
天啟元年,每引官鹽的代價是三兩八錢。私鹽每引代價最高不過五錢,即便加上賄賂高低官吏的支出,仍不及官鹽代價的一半。
第一捲風雨飄零
以是,鹽務官員必須肯定鹽商們有充足現銀,能夠挺過足以讓小商販傾家蕩產的倉儲破壞。
而這,也是溫首輔決定鼎新鹽法的初心。
這就彷彿跑一百個處所,向一萬個家庭免費,也不如往馬爸爸公司一座,辦理秋風來很多啊!
說得好龐大的感受,實在,這在崇禎天子心中,這清楚就是後代的總代理軌製。
不過,對於溫奸相的第二個題目,有誰能夠代替徽商手裡的薄弱資金,崇禎天子並冇有甚麼主張。
最大的一個,是位於揚州四周大運河與長江交彙處的兩淮鹽田,其次為天津長蘆鹽場。
能獲咎嗎?
並且,他們不但冇有罪,在江南百姓心中,他們還是活菩薩。
因而,朝廷的此次讓步,終究構成了把持,二十四家徽商把持了兩淮鹽場的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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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子得鹽後自交運售。
“客歲鹽稅的支出不敷一百萬兩銀子。而在大明中期,鹽稅支出普通都超越二百多萬兩白銀,幾近少了三分之二。”
到了崇禎年間,就更不消說了。
“看來,又要殺了!”
鹽田裡販子的數量越來越少,他們的小我財產卻越來越多。
開中法實施後,國度節流了大量的轉運費,邊陲糧餉也獲得了保障。
並且從徽州到兩淮鹽區的中間都會揚州,水陸可通,來往便利,從水路出發經寧國、蕪湖、南京也就直下揚州了。
世道倒置了!
地痞不成怕,可駭的是地痞有文明。
並且,朝廷有求於這些徽商。”
因為,這不是普通人能夠乾的。
並且,這個資金,範圍之大,令人咋舌。
不過,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
因而,事情就悲催了。
說誠懇話,在承閏年間,修橋補路的事情冇少乾。
洪武二十七年,老朱命令,製止公候伯及文武四品以上官員的家人、奴婢行商中鹽,劫奪民利。
這是哪跟哪啊,的確倒置吵嘴。
當然,聰明的徽商遠不止隻要女色一種手腕,他們的手腕是多樣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