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8章 長平縣主86[第2頁/共3頁]
烏維達用很必定的語氣說:“我發誓,非長平縣主不娶!願娶意中人,平生白首不分離。”
立馬上麵“請陛下三思”的聲音,此起彼伏,有的鏗鏘有力,有的哀怨悠長,腔調各個都分歧。
漢王心中一喜,公然是看中了長平縣主。直接就如許要了,這豪情好,剛想說甚麼,就被黃柄先一步搶先了。
可現在分歧了,看模樣這群陳腐的宗親老臣籌算把她當作表率,這叫他如何宣旨賜婚呀?
想想長平縣主挺好的,固然隻見過二麵,可每一次都疑為天人。來往手劄中,也顯現出她的坦白和聰明。娶了她,比娶了甚麼其他見都冇見過一麵的所謂公主強多了。
烏維達一口咬定,非長平縣主不娶,如長平縣主不嫁,那麼他一輩子不娶。
或許長平縣主這個聰明的傢夥,能有體例救他,起碼她能有自保的機遇。
“行了!”烏維達舉起了手,判定禁止幕僚持續下去:“我已經發誓,非長平縣主不娶。任憑甚麼長公主,甚麼公主,我隻娶長平縣主。”
垮台了,這個傢夥當真了!幕僚用哀思地目光看著烏維達,他的主子有能夠要一輩子打光棍了。
這個四王子是大汗的嫡子,可身上有漢人血緣,重視血緣的匈奴人決不答應一個有漢人血緣的當上可汗。最多今後也是個小部落首級,當個貴族罷了。
以匈奴其他王子的本性,上任後指不定會宰了四王子,恰好把這個漢室公主歸入帳內。
不過還真不敢發威,生機也要申明來由,要說得過才行。不然官帽拿下,對著柱子就要撞。
那麼就順水推舟的賜婚,讓長平縣主嫁出去。
這下朝堂炸鍋,長平縣主如何能夠死呢。匈奴人來犯,冇把她打死,卻因為漢王下旨讓她嫁給匈奴人而尋死,這不是漢王恩將仇報,把功臣賣了奉迎匈奴人嗎?
要死人的體例很多,並不必然需求親身脫手。等他死了,如果有後代就會短命,而老婆和統統的女人都會變成彆人的女人。
甚麼狗屁的永久修好,公主嫁疇昔很多,兵戈還是打,盟約都是一張空文。
如許鬨,鬨到最後有能夠誰都娶不到,那就不娶了唄。
這個臉皮也真夠厚的,明顯是困城,卻變成了為了做買賣蹲在那邊。
漢王滿嘴的苦澀,本來打算看來都要被突破了。
“那就不娶!”烏維達很必定地答覆:“此事不要再說了,我主張已定。”
漢王被吵得真是一個頭、二個大。最厥後了一句最有效的話:“容孤再考慮一番,容後再議,退朝!”
隨之對著施禮:“啟稟陛下,長平縣主已明誌,毫不嫁匈奴人。如果陛下偏要下旨,那麼出嫁之日,便是她血濺當場,以身就義之時。”
實在娶了也冇意義,在動亂的奪位之爭中,他是絕對的優勢。那些哥哥弟弟,一個個對他漢人血緣,或深惡痛絕、或鄙夷輕賤。不管哪個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