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一百四十四、鮮血與黃金(下)[第1頁/共5頁]
那販子搔了搔頭髮。滿臉都是愁苦之色。“一磅黃金相稱於五十枚金幣。一枚金幣相稱於一百枚銅幣。在你們的國度。一磅小麥均勻也就能賣到一枚銅幣。但是你現在卻要把代價漲到本來的兩百五十倍……我們的黃金一樣是從山裡辛辛苦苦發掘出來的。發國難財也冇有這類搞法吧。還給不給人活路了?”
“攔路擄掠?哦。那種貧乏技術含量的事情可實在是太費事了!歸正我就是坐在這裡不動。你們也會把金子乖乖奉上門來。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自從這個天下上呈現了貿易貿易以來。把持這類東西老是與暴利聯絡在一起的。而在眼下這個時候。吉祥號剛巧很榮幸的把持了這片高原的對外貿易渠道。
紅髮的女攤主悄悄哼了一聲。伸出纖細的手指掏了掏耳朵。麵對這位土著販子的悲忿控告。隻是回報以極度輕視的笑容。
蕾妮卻隻是平靜的淺笑以對。
“彆的攤子?誰不曉的你們是一夥的。不管哪邊都是一個價!”阿誰販子悻悻的說道。“至於到費倫大陸去進貨……開甚麼打趣?如果有體例疇昔的話。我們還來找你這黑心的傢夥乾甚麼?”
以是。像剛纔那樣隨口辯駁兩句。已經是和順的不能再和順的表示了。如果碰上一個脾氣暴躁一點的傢夥……彷彿直接操起掃帚拖把。擯除主顧出門纔是正理。
“哇!怪物啊!”
在這類情勢之下。糧食和軍器的采購事情是絕對不能遲延的。如果某個部落一向不肯當冤大頭接管天價剝削。過一陣子怕是連被剝削的資格都冇有了---不是因為饑荒而崩潰分裂。就是被彆的部落武力兼併掉。越是混亂的年代。弱肉強食的叢林法例就越是風行。
前不久。印加人的都城和最首要對外視窗。堅毅的庫斯科城淪陷了。精靈軍節製了麻麻裡河大峽穀。通往東部平原的區的貿易線是以而完整間斷。就連穿越北方群山的那條私運小道。也因為精靈軍的入侵而遭到粉碎。起碼在幾個月內冇法規複暢達----固然精靈軍的主力軍隊在光陰神殿打光了。但是前麵還拖著一長串兵站和聯絡處冇有撤完。而高山之王陛下也冇有精力去一起追剿。這點分離在冗長山路上的淡薄兵力。對於任何一個印加部落的民兵都挺艱钜。不過如果僅僅是反對一下私運估客。還是勉強能夠做到的。
一個穿了耳環和鼻環。頭髮梳成很多小辮子的土著販子俄然跳起來。粗短的四肢彷彿溺水抽搐普通。做出各種誇大的行動。“不要欺負我們本的人冇見地!這類陳年的爛穀子。放到費倫大陸那邊。恐怕就是每磅一個銅幣也賣不出去!你、你這黑心的女人。當我們印加人的黃金是從野的裡隨便揀來的啊!”
“閉嘴。少來給我打草率眼!也彆在我麵前矯飾本身的見地有多廣!確切。你說的都冇錯。但那隻是在我國進貨的本錢價。你有冇有把這一起上的風險考慮出來?你曉得我們這段時候死了多少人嗎?至於國難財……哼哼。連你們印加人本身都冇把它當一回事。又憑甚麼來要求我們這些本國人?”見對方竟然還要膠葛不休。蕾妮哪怕再如何好脾氣。也終究感受有些不耐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