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宇霆(上)[第1頁/共5頁]
等副官高鳳岐等十幾個親隨趕到浦口,輪渡已開動,這些人隻好乘一隻小舢板追到浦口,與楊宇霆一同乘火車北行。陳調元聞訊,急電沿途截擊,但楊的專車已過。車到徐州,與事前已在車站等待的山東督軍張宗昌一起,安然返回北京,倉促結束了江蘇一行。
楊宇霆幫手張作霖做了四件大事:一是建立東北水兵,使軍隊自成體係,加強了軍隊氣力。二是製定田賦軌製,參軍閥、地主手中挖出大量未開墾的荒地讓農夫耕作,生長出產,加強了東北的經濟氣力。三是構築戰備公路,當時東北的南滿鐵路權歸日本,修了戰備公路,交通運輸不受日本挾製,一旦戰役起來,能夠用公路與日軍周旋。四是督辦奉天(瀋陽)兵工廠,便宜兵器彈藥設備軍隊,加強了防衛才氣。因為如許做,東北的軍事、政治、經濟氣力大增,使早已對我國東三省垂涎三尺的日本人不敢輕舉妄動。在日本人向張作霖要求在東北實施“混居”的題目上,楊宇霆以為這是袁世凱賣國二十一條第十六條的翻版,力主不予承諾。日本人看出楊的所作所為,是他們侵犯東北的首要停滯,因此產生了“鄰國之賢,敵國之仇”的除患之念。
扶植故鄉的宏偉打算
民國十六年(1927)春,法庫電燈廠建成,試車發電。該廠裝機容量為三百五十馬力,是一台開放型交換髮電機。蒸汽機是英國飛利浦公司製造的雙筒立式拉桿引擎機,帶冷凝器四百馬力一台。鍋爐是拔柏葛水管式鏈條爐床,每小時著力四噸燃煤量。當夜間初次發電時,隆隆的電機運轉聲響,奮發了人們的心絃。大街冷巷的路燈,閃鑠暉映有如白天。各構造及大部分商店、家庭都安裝了電燈。法庫有史以來第一個光亮之夜,群情奮發,馳驅相告。法庫辦電計有三次。第一次某創辦人在大東門外建立廠房,但後因資金不敷半途報廢了。第二次是方中嶽在上帝堂西院,設立電燈股分有限公司,真已發了電,但因鍋爐小,不適應機組的需求,厥後又買了一部鍋爐,由鐵嶺運到夏家樓時,因資金不敷有力再運,終使這個發電不久的電廠僅曇花-現就停辦了。此次勝利的發電給法庫帶來很多好處,不但照明用電,今後另有多數糧油加工廠用電機代替了粗笨的畜力碾磨加工,又快又衛生,翻開了當代化群眾餬口的一頁。當時除了路燈三百多盞外,租、表燈不過三千多盞,糧油加產業設備容量僅為一百多馬力。電廠因而白日查驗,夜間發電,當年總髮電量為四十五萬度(千瓦小時)。法庫發電廠的構造機構是董事會製,董事會有權措置統統事件,包含人事任免。另委廠長一人,措置全廠停業事情,每月向董事會提出一次“運營陳述”。廠長下設工務、停業兩部,工務部下分電機組、鍋爐組、表裡線組;停業部下分管帳、質料保管、電費結算、免費和總務。各設專職組長,共有從業職員三十餘人(不包含董事會職員)。第一任董事長王智(鑒甫),廠長楊寶衡。1929年1月,“楊常事件”產生,對法庫電燈廠有所打擊,但普通停業並未間斷。楊寶衡辭去廠長職務,由朱子新代理,朱任期不長,今後曆任有楊怕蕃、張連仲等。電燈廠出產用煤年打算為二千噸,由鐵嶺日本人運營的煤場訂購。每年夏季操縱遼河冰凍季候,雇用農夫大車,一冬全數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