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頁/共4頁]
“三妮當初被賣進周府時,周府給了五兩銀子。五兩銀子是小丫環的價,現在三妮大了、長本領了,如果主家再把她發賣出去,就必定不止這個價了,如何也要賣上二十幾兩銀子。這一大筆錢,你拿得出來?我拿得出來?以是啊,如果明誠真的能賺到錢就好了。”祁二孃低頭往灶頭裡添了柴火。
固然都曉得周府刻薄,就是祁二孃大字不識幾個,她卻也清楚,不能把但願都依托在彆人身上。
都說“窮則思變”,他們現在還冇有窮到那份上,就下認識地想要保持現有的這份安穩,不會再去尋求其他了。在這個碰到點天災*就說不定會家破人亡的期間,尋求安穩是勞苦大眾們的通性。
“還要租船?”祁二孃驚奇地說,“本身燒炭也就算了,哪怕賣不出去,不過是廢了些力量,倒是不感覺可惜。但是,如果我們要租船的話,到時候那炭還是賣不出去,那麼船的房錢不就虧了?”
賣炭是可行的!祁明誠一邊思慮,一邊在原地轉著圈,敏捷切換成了鬥誌昂揚形式。
四周村莊裡就有人會燒炭。村民們去買炭時,代價也不貴。因為,村民們能夠用木料來抵錢。
三妮被賣身時簽的是死契,也就是說周府有權力將她買賣、讓渡、互換或贈送彆人。她被賣時是五兩銀子的身價,如果家裡人去贖時,隻給主家五兩銀子,這就相稱於周府這些年給吃給穿給月例終究把小丫頭培養成了初級丫頭,成果還冇如何使喚,丫頭就回家去了。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至於柴炭,平時做飯時,每家每戶就會本身燒一些出來。
祁明誠穿超出來的時候是夏末。當他在這個家裡住了一陣後,轉眼就已是暮秋。彷彿隻是半夜的一場雨,祁明誠起床後,立即感遭到了一股能夠鑽入皮膚的冷意。他凍得從速回屋子加了一件衣服。
“對了,”祁二孃一拍腦袋說,“如果明誠真籌算去賣炭,不如讓姐夫來幫幫他吧。姐你感覺呢?明誠向來冇有做過買賣,姐夫卻常常和酒樓的管事打交道的……讓姐夫看著明誠點,我也放心。”
“我婆婆那邊,我如果然開了口,多少還能再借出一些錢來……就是現在咱家的豆腐能賣上價,還不是因著明誠給的方劑好?”祁二孃漸漸地說,“隻是,我們得往遠了想,三妮不是離了周府就能好的,我們還要給她安排住處,要給她籌措婚事……祁家的屋子和地步都已經被那老不死的給賣了,三妮回家後,家裡甚麼都冇有,日子如何過?明誠嫁進了趙家,我總不能把三妮也籌措進趙家吧?”
做飯時,有經曆的人既能顧著上麵的鍋,也能顧著上麵的灶。估摸著一根柴燒得差未幾了,就用鉗子夾出來,放進瓦罐裡,然後合上蓋子密封。未幾時,炭就構成了。不過,這內裡的火候掌控非常首要,如果柴燒得不透,那麼弄成炭的過程中會冒出嗆人濃煙,如果柴燒得太透,那就直接化灰了。
並且,關於贖身這一事,並不是有錢就能贖的。在大宅子裡,丫環們把想要“贖身”的行動稱之為“求恩情”。這麼說把,你本來是人家的人,要仆人家同意才氣贖。仆人家分歧意,哪怕你拿出再多的錢來,也冇有效。戲文裡常有主家見丫環忠義就免了她們贖身銀子的動人故事,可那是戲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