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內衙[第2頁/共3頁]
堂前西側還擺放著儀仗、刑具等物什。堂前月台上則是兩塊青石板,東為被告石,西為被告石,都已是有較著跪印上頭了。
前朝時候,規定凡周遭不及二十裡者不設縣丞。
因為前朝時候,縣官也叫做大尹,所今厥後人們又風俗性稱縣丞為二尹。
東花廳是知縣書房,同時也是會客所,如有下級到臨或同窗同科誼友來訪,也能夠過夜此。而西花廳也是會客所,不過倒是知縣歡迎處所名流鄉紳場合。
而三衙,說恰是知縣佐2官,主管全縣戶籍、文書辦理等事件,其秩為正九品主簿。
至於四老典,則是指知縣佐雜官,首要掌管訪拿、稽查獄囚、治安等事件,未入流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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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西路修建,由南向北順次就是廚院、監獄院、吏員宿舍、主簿衙、西花廳,另有知縣收到表揚和深思時虛受堂、思補齋,和主簿宅、典史宅、典吏宅構成西群房等修建了。
而與之前大堂二堂三堂分歧是,知縣宅已經不屬於中軸線範圍,而是已經坐落全部縣衙衙署東路上了。並且要從三堂到知縣宅,還要往東拐顛末東花廳。
宅門是通往二堂、三堂樊籬,是通入內宅咽喉之地,普通百姓至此就得止步了。
掖縣縣衙冇有設縣丞一職,以是三衙主簿就成了縣衙裡二把手二管家,而典史也順勢上升,成了三把手了。
中軸線上,天然是大門、儀門、六房、大堂、二堂、三堂、後花圃等修建了。
三堂仍和二堂一樣規製,不過與大堂二堂並分歧是,三堂是呈封閉狀況。五間正廳全數用木板及菱形窗封閉起來,進入正廳,須推開兩扇紅漆大門。
而典史裴均就不輕易了,他是從胥吏中一裡一裡熬出來。這當下監生各處宦海來講,由吏員出身。實是件很不輕易事兒了。畢竟多是人花銀子去買個如許佐官來當。以是除非有大功勞,普通都是不成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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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堂用牢固屏風攔出了一個三麵隔斷、正麵開放暖閣,正中後屏風上上彩繪有“海水朝日圖”。屏前為官台,上方有官閣,閣上方吊掛著“明鏡高懸”行楷金字匾額。官台上設案,上置文房四寶、火簽筒、驚堂木,官印盒置於右邊。
周太太見了正中下懷,走了兩步又退了返來,一屁股坐了下來,揀了茶盤裡幾粒瓜子磕了,又問起了裴太太知不曉得金玉快意事兒。
三堂也是知縣平常辦公、商討政事和歡迎下級官員所。同時,也有一些觸及奧妙、不宜公開案件也三堂審理。
凡是大些、前提好些衙門,都會建有一個後花圃,專供官員及其家眷歇息、文娛之用。
二堂是知縣平常辦公室,凡是不必升堂,多會二堂辦公,措置平常公事。
裴太太有些躊躇。可週太太倒是覺著知縣太太進門了,說甚麼都是要去問個好,並且把早就辦理好拜儀送出去纔是端莊纔算尊敬。今後纔不會給小鞋穿,以是對峙要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