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章 城牆[第1頁/共2頁]
先是各大書院的學子們以班為隊,在先生們的帶領下,分批到府城轄下的州縣,用淺顯易懂的說話給本地百姓宣講朝廷政策、府衙條則,趁便給府城基建的招工停止一波鼓吹。
「皇上,臣要參守安城知府盛苑盛文臻苛政牧民之罪!」
而後,便是府城書吏衙役親身聘請轄下裡長到府衙作客,傳聞這是新上任的府尊大人給的帖子,待賓主儘歡,裡長們返回籍間,府衙一紙條則隨後傳達各地。彷彿投入河麵的石子兒,讓城裡鄉間為之震驚。
畢竟盛苑實施這條規定前,是有給他遞奏疏的。
在火線和阿戎、奴兒罕苦戰的,是盛苑的親祖父,她跟那兒裡通本國?這如何能夠?!
自農閒開端,守安城就熱烈了起來。
擺佈鄰居知情不報者,連坐;知情而報者,府衙匿其名,免一載勞役、減三載稅額,獎銀十兩。
「臣思疑,盛文臻於邊城大搞苛政,其意就是令本地百姓揭竿而起,與外夷表裡結合!」
而後又一版彌補條令隨之傳至:凡有孕者流產,有府城官醫證明非成心為之者,其罪可勉;無有官醫證明者,其家屬勞役人數上漲兩成,妊婦之夫,棒二十,罰銀二兩,傷好罰作勞役;其家公家婆打掃街巷三月,罰銀各一兩。
這條彌補條例,將小我行動、小單位家庭的挑選,與全部家屬的名譽、好處掛鉤,與族長、當家人的好處捆綁;同時,還給鄰居這個角色指瞭然贏利補助餬口的通途。
其詳細要求為:守安城高低,凡適齡兒童,不管男女必須到社學接管發矇,違令者,上究查本地主官輔官之責,下進步違令不遵者家屬所需交納之稅額。
凡出產後溺嬰者,家屬地點之地立碑書其罪,族長鞭三十,一家之主鞭三十,產婦及夫君刑一載,其家公家婆服勞役,罰冇三立室產。
怒喝以後,延平帝口呼內衛:「來人,將此人帶下扣押,朕要看看,他到底為何要調撥朝廷和火線軍士乾係!」
禦史越說越亢奮,說到最後,朝上的同僚都覺著他們在胡扯了。
本地裡長、主官,有告發、措置者,府衙以政績論之。
這麼說吧,府城政令下達一旬以後,盛苑籌辦費錢雇的夫子竟補齊了三分之一!
這條兩個掛鉤的規定,內容是:「適齡兒童入社學率和本地主官政績掛鉤;家屬兒童退學率和勞役掛鉤」。
延平帝聞言,亦麵色突變,勃但是怒道:「卿何故言令火線軍士寒心之語?盛文臻乃忠臣以後,負擔穩定邊疆、保民安城重責,汝安敢無證而罪之?!」
此規定一出,鄉間頑愚者竟妄言減少嬰孩出世以消弭不需求的費事,其抵當府衙規定之企圖毫不諱飾。
更首要的是,本地裡長、主官,多了一項能夠進步政績成績的挑選。
以是,聽來聽去,延平帝宗感受,這禦史參的是盛苑,可這罵的卻彷彿是他這個天子啊!
延平帝頭疼的聽著禦史高呼苛政猛於虎,內心也非常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