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大同小異的死法[第1頁/共3頁]
崔三點亮了一盞小油燈映在地上,熒光石粉末碰到微光,淺淺發亮,吸附在足跡上,初見表麵。
僅僅是將牆上的畫削落,而未在牆上留下陳跡。
此中一雙足跡,三寸弓足,腳掌很小,應當是侍女打掃時留下的。
轉到書房的主位上,元博在主位的太師椅前發明瞭一大灘血跡,一旁放茶杯的小方桌上也有零散點落的血漬。
屍身身上纏繞著無數鋼絲,連接在橫梁上,樞紐處插著鋼針,以保持著現在的跪姿。
“元大人的意義是...”
隨即從木箱中取出一包粉末,在書桌和慕容秋山的屍身旁灑下,並燃燒了書房內的統統蠟燭。
慕容秋山身故倒地,留下了一大灘血跡,頭顱掉到身邊小方桌上,繼而滾落。
在兩人執條記錄現場的間隙,元博繞著慕容秋山的屍身走了一圈,但並未有任何行動。
元博看過以後,眉頭深鎖。
慕容海見狀,彷彿明白崔三的意義,伸手接過。
左丞滿編十人,便可分紅兩支小隊。
慕容秋山身為太傅,當是文采賅博,行文寫字極其規章,又怎會等閒讓墨跡“影印”?
說著,便將懷中的令牌遞給崔三。
崔三在書桌的位置找到了三種分歧的足跡,並按原比例畫到了紙上。
半晌後折返時,手上帶著一大疊勘錄文書,連同太常令一起交給了元博。
當代查案,雖冇有甚麼高科技手腕,但也已經初具“指紋”、“掌印”的觀點,並完整了一些鑒彆的體例。
大理寺查案有既定的規程,第一步便是記錄現場。
地上掉落著一支墨筆和幾張狼藉的紙,元博走疇昔撿起來一看,發明紙上印著淺淺的墨跡,頓時便引發了他的警悟。
慕容海點頭拜彆。
彆的兩人的死法,竟然與慕容秋山大同小異。
書房內的安排並冇甚麼特彆之處,與大多官宦人家的佈局大同小異。
畫師的首要職責便是記錄現場,本來是張餘擔負,但她現在已經涉案,隻能讓崔三代庖。
不異的點在於,他們都有被斬首,身上樞紐處都插著鋼針,擺出某種姿式。
也說瞭然一點,凶手在殺死慕容秋山之前,先從他手上拿走了某種文書。
“為甚麼?”
案發之時,慕容秋山有寫過東西,凶手定然會在一側盯著,也就有能夠留下足跡。
慕容海回道:“在!”
而畫作被削落的部分並冇有被拿走,凶手的目標不在此畫上。
從暗語的平整度來看,是被某種利器所劃斷,且動手恰到好處。
當代冇有相機,記錄現場隻能依托人力畫作。
紙上的墨跡,很能夠是慕容秋山在某種被勒迫的環境下,倉猝間偶然留下的。
紙上的墨跡零散,卻也能大抵看出某種表麵,明顯是從上一張紙上印下來的。
反倒是在書桌旁有所收成。
“另有,再去太師和太保府上,我需求右丞的現場勘錄。三師同時暴斃,能夠存在某種聯絡。葉仙和武昭青如果不想給,你就拿出太常令。”
以所見的陳跡來看,這裡或許纔是慕容秋山的第一滅亡位置。
這時候,崔三和慕容海已經做好了現場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