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大明官 - 第四百零一章 餘波嫋嫋(上)

第四百零一章 餘波嫋嫋(上)[第1頁/共2頁]

因而在眾目睽睽之下,永平伯還真被拷上了桎梏,按在縣衙大門八字牆的牆根下,像是犯了事的布衣百姓普通任由圍觀。

永平伯轉念又一想,即便方應物滿懷歹意的把本身補綴了,天子大抵也不會多說甚麼。他一個二流伯爵丟人現眼又不是皇家丟人現眼,天子天然冇甚麼感受,隻要事情早點結束就好。

頓時四周這一片百姓完整顫動了,實在不信賴傳言的人相稱多,但扶老攜幼的來看過景後,讚歎之餘不能不平。受製於技術前提,半日內也就這類結果了,如果放在七百年後的收集期間,隻怕一個小時就能傳遍天下。

二是縣尊使出的移花接木、偷梁換柱之計,直接把陳家店產和報國寺換了個位置,永平伯本來兼併店產的行動變成了侵犯報國寺處所。實在這個轉接比較生硬,有往永平伯頭上潑汙水的懷疑,但關頭在於皇家認不賴帳?

又有人主動送了水火棍到方應石手裡,昂首一看。公然還是張貴張班頭。方應石抬起水火棍,呀了一聲就要打下去。卻又發明張班頭站在中間一動不動,忍不住疑問道:“為何不一起脫手?”

一名伯爵就如許被新知縣按在小破縣衙公堂被騙眾行刑?這個場景,讓眾位目睹者感到人生觀都被顛覆了,他們向來冇有設想到過如許的場景。

書吏瞠目結舌。訥訥不能語。這些罪名加起來是很重的,放逐放逐都是小意義。但犯人但是一名伯爵勳臣,他一個小吏如何敢說出口?

方應物側頭對中間刑房書吏問道:“侵犯店產、傳喚不到、毆打命官、毀損縣衙,數罪併罰,按大明法規該當何罪?”

方知縣嗤笑一聲,嘲弄道:“你這胡作非為的紈絝也配稱是士麼?本日不是你撕毀傳票的時候了?不是你毆打本縣官吏的時候了?不是你縱兵行凶毀掉縣衙前庭的時候了?”

與此同時,“永平伯仗勢欺人強奪店產,方知縣鐵麵忘我為民做主”的故事敏捷發酵併成型,百姓對這類清官段子的喜聞樂見程度,猶在才子才子卿卿我我、豪傑豪傑劫富濟貧之上。(未完待續。。)

永平伯念及此,咬牙切齒道:“方大人須知,士可殺不成辱!”

關頭時候,還是隻能靠親信,方應石大喝一聲,從角落裡跳了出來。一巴掌把肥胖的小伯爺拍倒在地上,就像前次對待永平伯府管家一樣。

大門外另有幾個永平伯侍從等待,俄然見到自家仆人被拖著出來,無不驚詫。待要有所行動,卻見那高強大漢捏著小伯爺吼道:“宛平縣奉詔提審永平伯,現已經伏法,誰敢劫走犯人?想造反麼?”

卻說在大堂外另有很多還在等候的百姓,固然聽不逼真大堂裡產生了甚麼時候,但卻都看到先前那氣勢洶洶的朱紫進了大堂冇多久,便被按在地上打板子,一乾百姓無不震驚的覺得眼睛看錯。不管是來告狀的,還是來喊冤的,無不目瞪口呆。

常言道內行看熱烈,熟行看門道,安小伯爺覺悟後的吼怒歸吼怒,但還處在看熱烈的程度,固然是他本身的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