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凸顯的矛盾[第3頁/共3頁]
“萬會長,這是你的職責啊,找到縣衙,反應浩繁商賈的要求,這不是上麵錯事情,相反,你此後要對峙如許的做法,本官早就說過了,在江寧縣,縣衙和商賈之間,要做到共贏,如許纔可行的,如果商賈都不能夠做買賣了,不能夠賺到銀子了,縣衙也冇法支撐了。”
萬成貴是江寧縣新建立的商會的會長,能夠直接和知縣蘇天成大人說上話的。
按說對峙如許的收賣價,不會有太大的題目,可縣衙收買糧食,是公開的,江寧縣的膿,不會想到有甚麼怪花樣,但商賈就不必然了,舉個簡樸的例子,商賈能夠在外埠收買低價的糧食,接下來悉數的賣給縣衙,賺取中間的差價,縣衙賣力收買糧食的官吏,就是曉得如許的環境,也是不好回絕的,如果此類的環境,大量呈現了,江寧縣就真的冇法接受了。
江寧縣的糧食代價,根基是比較穩定的,這裡以大米發賣為主,三錢銀子一石,至於說玉蜀黍和番薯,不是很多見,蒔植的膿也未幾,代價比大米低一些,約莫在兩錢五厘銀子一石,真正代價顛簸,首要在兩個季候,一是秋收的時候,糧食代價遍及下跌,二是青黃不接的時候,糧食代價遍及上漲。
浩繁運營糧食買賣的商賈,流暴露來的,是一個意義,縣衙收買糧食是能夠的,大師也不會反對,但要明白收買的數量,不能夠全數都收買了,還是要留下來一些。
“不過,有件事情,不曉得萬會長是否考慮過,本縣的耕地,有一百四十萬畝,官府現在能夠把握的,也就是九十萬畝,算上統統的糧食產量,包含稻米、玉蜀黍、番薯等等,統共也就是三百萬石擺佈,膿老是要留下來口糧的,如許算起來,能夠賣出來的糧食,也就是一百五十萬石,縣衙是必必要收買一百萬石糧食的,餘下的五十萬石,讓諸多的商賈收買,你看如何啊。”
“大人,草民也是無法啊,浩繁的商賈,都找到了草民,訴說收買糧食的事件。。。”
縣衙的府庫,必定是不敷的。要興建府庫,也很簡樸,老體例,縣衙出銀子,找到農夫來修建,府庫的修建,不是上麵高難度的事情,並且進度很快。
退一步,遵循商定俗成的代價,收買糧食,統統的環境,都不會呈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