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 峴山之約(下)[第1頁/共3頁]
蕭清寧當時言道:“人各有誌,哪怕當時夙願和好處分歧,也不免後代子孫違逆,偏離本道,特彆器宗是由天南諸位宗師的門派演變而成,此後必將不成製止打上各自烙印,構成門閥,夫君要高瞻遠矚,從初代之時,便著力於消弭差彆。”
這類景象,有些像是當初蕭桓公初創天工坊,一同創業的各位道友,都分封了坊中長老。
蕭清寧道:“這件事情的確可行,更能夠正式照會靈寶宗,通傳天下,建立一個專門的鬥寶大會,比如,叫做峴山大比。”
“比如比鬥的體例和範圍,能夠參照煉器師之間的鬥寶,但是參與者限定在同屆入門弟子;”
“為了分離靈寶宗頂尖天賦的上風,能夠上駟下駟諸品級辨彆,各個層次分設比試……”
蕭清寧考慮得很深,俱都是如何通過這一事件,為宗門取利。
李晚曾和蕭清寧會商其間之事,蕭清寧的一席話,令他印象深切。
以修煉的層次來辨彆插手資格,的確荒誕,也表現不出新晉弟子的生長。
為了打掃近似靈寶宗的門閥把持弊端,他並冇有把這些功法各自傳給各方宗師派係,而是集合起來,作為宗門的大眾財產。
包辦此事的,是宗內一名叫做莫元的元嬰大師,他實在是法道兼修器道的修士,此時晉升道境了無但願,把更大的精力,放在了運營生長家屬,而不是長生清閒之上。
此中精華地點,就是建議在異地收取弟子的時候,遵循比鬥成果停止分派。
很快,器宗通函靈寶宗,商討這一事。
宗門的平常事件,需求六院下轄的各堂口合力完成,李晚簡樸過問了一番,也把這件事情交托了世人。
這些日子,蕭清寧也得知了李晚等人和靈寶宗爭奪弟子之事,遵循李晚意義,製定了幾個條陳,以供參考。
當然,靈寶宗之人,也毫不會任由器宗占便宜,在詳細的比鬥法則上麵,還是據理力圖,斤斤計算起來。
“又如,兩方在異地收取弟子,所得名額,必須遵循當次大會的比鬥成果停止分派;”
前來投報的修士,也將不再以誌願為原則,而是先行同一招考,評測,排定潛力名次,再由鬥寶大會勝利一方,遵循勝出場次和各自比例強行征取!
“此去返回宗門,另有登記入冊,分派道場,靈峰,檢錄資質諸事需求安排,有勞各位道友多多操心了。”
既然爭權奪利在所不免,乾脆就把爭鬥引向風險更小的處所,不要影響全部宗門的生長大計。
不久以後,莫元便和其他長老,護法,坐鎮飛舟,籌辦在舟上完成對門徒的簡樸培訓和職員安排,實在連絡大家興趣和天賦,分派到各個道場。
“這件事情,能夠參考煉器師之間的鬥寶大會,不過,詳細法則,要多加考慮,以便營建對我們無益的氛圍。”
台上的登仙院執事弟子,一番宣言以後,複又道:“此番有莫元長老帶你們返回廟門,進入道場就學,傳授技藝,請隨我登舟……”
如許一來,就由不得來投修士本身挑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