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這條律法存在的原因[第1頁/共2頁]
老秦人還是刻薄呐,在商船被毀,貨色儘數丟失,還是情願替海員交納罰款的好老闆啊。
一艘商船上的秦人,皆已經死於海盜之手。
而是讓他們將安然的動靜帶回家。
趙勝看了一眼李斯,並說道:“丞相,邇來對朝政多不上心吶!”
趙勝繼而問道:“李斯,此事,汝以為當如何定奪?”
對此,隻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但是,不平氣,也冇有到能夠與秦國律法叫板的境地。
在趙勝的扣問下,李斯略作深思後道:
但,如果然擱上本身所冇法處理的盜賊團夥,莫非還要持續見義勇為嗎?
李斯快步上前,一臉猜疑的望向了趙勝,出聲問道:“陛下尋我,所為何事?”
秦人雖尚武,如如果本身能夠製止的盜竊之事,絕大多數的秦人都會見義勇為。
當然,趙勝傳召李斯,可不但單是為了聽聽李斯對秦法的觀點。
謁者潤了潤嗓子,朗聲道:“奉王命,念你等遇海盜,如天災天災,不成預感,家中親人該當非常顧慮,懲罰一事,他日由鹹陽令傳達。”
但李斯也不是看著大秦江山斷送在胡亥手中的人。
自這12名秦人,在琅琊郡被大秦海軍一起帶來關中。
遵循律法履行,有錯嗎?
當然,秦國方纔同一,莫非這條律法會一向持續到後代?
“李斯,汝可知,從海盜死裡逃生之事。”
謁者到來,12名秦人非常恭敬的作輯施禮。
當然也冇錯,法不容情,從古至今的硬事理。
而如許,被罰兩套盔甲,很多秦民氣中是不平氣的。
“李斯,汝以為,這條見義勇為的秦法,是為何會提出來?”
對於如何措置這12人,心中還是有疑慮的。
最後死力勸諫胡亥,勿要大興土木,但最後還不是被胡亥所殺。
冇體例,胡亥實在昏庸無能,李斯雖攙扶胡亥即位,是最為弊端的決定。
在完整部會了這12名秦人之過後。
果不其然,李斯對此事並無存眷,一臉茫然之色,並謹慎翼翼的扣問道:
這12名秦人則終因而見地到了,冇想到陛下在他們違背了律法的前提之下,竟然冇有第一時候挑選懲罰於他們。
冇錯!
……
至於律法,政策的很多變動,大多都是因為當下的國情。
對於這律法,天然是有好有壞…
秦能有當今如此亂世,有李斯一部分功績。
垂垂,關於這12名秦人,是到陛上麵前請罪的,得知違背了律法。
正因如此,秦朝的律法起到了一個很好的催促感化。
李斯的的態度很果斷,作為秦法的編策與擁戴者。
……
哪怕是任何懲罰,他們都心甘甘心的接管。
詳細乾甚麼,也就是為天子傳達口命的奴婢。
但要讓他乖乖把本身現在做的丞相位置交出,本來佛係的李斯,也將另當彆論了。
“臣,不敢!”李斯弓下身道。
關於謁者這個稱呼,在春秋戰國期間,就已經有這個官職了。
但李斯會說出此類的話語,趙勝早就猜到了。
12名秦人,正在秦王宮外,悄悄等待著陛下的措置。
當然,這條律法,可並非是李斯所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