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抗金[第2頁/共6頁]
1130年(建炎四年)進駐宜興。
三年,彈壓吉、虔(今吉安、贛州)二州農夫叛逆兵。偽齊軍攻占襄陽(今屬湖北襄樊)、鄧州(今屬河南)後,他建策光複襄陽等六郡,進圖中原,被宋廷采取。
七年,升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力陳乘偽齊主劉豫被廢,金軍無備,增兵北伐,圖取中原之策。後多次上書反對與金和議,重申光複兩河壯誌,均遭高宗與權相秦檜回絕。
1127年1月下旬成為宗澤的部將。
宋高宗、秦檜強令嶽飛班師後,為了掃清向金人媾和的停滯,前後消弭了嶽飛、韓世忠等大將的兵權,然後向金乞和。而這時金兀朮攻打淮西又連敗於宋軍,終究使他熟諳到對宋戰役已不成能用武力取勝,也表示情願與南宋媾和,因而兩邊開端了嚴峻的和議活動。宋高宗和秦檜見和議可成,像嶽飛如許的良將不但不再需求,另有礙於投降活動,加上金兀朮驚駭嶽飛反對和議,也派人授意秦檜害死嶽飛。因此宋高宗和秦檜便以謀反罪名將嶽飛父子及部將張憲拘繫入獄。而後宋金兩邊終究在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訂立和議:南宋正式向金朝稱臣,每年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並以淮水為界,將淮水以北的地區劃歸金朝。這個和議因是在紹興年間簽訂,故被稱作“紹興和議”。紹興和議訂立不久,秦檜秉承宋高宗的旨意,夥同王氏、萬俟卨和張俊抓緊了毒害嶽飛的活動。紹興十一年十仲春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終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嶽飛父子及張憲殛斃,當時嶽飛年僅39歲、嶽雲年僅23歲,嶽飛臨刑前在獄案上揮筆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表示了對投降派的最後抗議。
十一年,率軍進援淮西。後被召回臨安(今杭州),罷宣撫使,改授樞密副使,消弭兵權,為秦檜及其翅膀誣告入獄。
因為南宋軍民的英勇鬥爭,到建炎四年(1130年)時,宋金兩邊力量對比開端產生龐大的竄改,先是韓世忠在黃天蕩(今江蘇南京東北)一帶大敗金兀朮;在陝西疆場吳玠、吳璘兄弟亦給金兀朮以沉重打擊,並迫使他放棄由陝進入四川的籌算;在荊湖一線嶽飛重創偽齊光複襄陽六州軍,使西北疆場的防地同兩淮戰線的聯絡保持通暢,南宋的防備力量獲得加強。紹興四年玄月金兀朮率軍夥同偽齊軍大肆渡淮南侵,又遭到嶽飛、韓世忠所率宋軍及兩淮很多水寨義兵的英勇抗擊,很快以失利告終。這統統申明宋金疆場的情勢,已經向無益於南宋方麵轉化,金兵的軍事逐步在消逝,就連金人本身也熟諳到“昔我強彼弱,今我弱彼強”,是以,金廷內部把握實權的撻懶一派主張將偽齊統領的河南、陝西劃歸南宋,以此調換南宋的臣服,決定同南宋媾和。這個動靜傳到宋廷,宋高宗喜出望外,以為多年盼望的“和議”又有了但願。紹興八年(1138年)三月,宋高宗任命秦檜為右相,十月又把向金屈膝投降的事交給他專辦,其他大臣不得參與。秦檜是中國汗青上臭名昭著的大漢奸,宋高宗和他沆瀣一氣,於紹興九年正月不顧統統,同金朝訂立和議,向金稱臣進貢。為此,南宋小朝廷還大事慶賀,文武官員紛繁上表道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