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鹽法大敗壞[第1頁/共3頁]
這些事項,劉晏、蕭乂都詳細答覆過他,故而他對大唐的鹽法題目認知還是很深切的,天然不難看破李元平的把戲。
本來如此持續下去,劉晏的鹽法對朝廷、鹽商和百姓三者都是合意的,可謂最完美的均衡。
隻見李元平說了句話,即“以鹽代兵,混亂鹽法,困弊朝廷”。
而耳室的中心,天子則雷霆大怒,他前麵的長案上擺著些貨色。
然後鹽商就把鹽轉到市場賣給老百姓,每鬥兩百錢,鹽商在中間賺了九十文錢,當局則是一百文錢,總之就是官商分吃老百姓的。
對老百姓來講,固然是絕對無疑的被剝削階層,可每鬥二百文的代價,也不算太貴,還能包管本身的食鹽攝取量。
朝廷呢,更是一本萬利賺翻了,劉晏期間,每年鹽利號稱有六百萬貫;
大積年間朝廷財務困難,甚麼都貴,特彆是西北的邊軍每年春夏季候都要衣賜,可本來的衣料主產地,河朔盤據了,河南則被戰役培植得七零八落,朝廷的布帛衣料持續要依仗東南——當時主掌國計的劉晏就搞了個虛估法來,規定鹽商在買鹽時,一半用錢來付出,一半必須用布帛來付出,為了進步鹽商給布帛的主動性,劉晏便說,布帛代價牢固為一匹四貫錢,而後用布帛換鹽,每一貫錢再往上抬二百錢。
流程約莫是如許的,國度設立院、監、場、亭等機構,把鹽的出產、販售、運輸、儲藏的環節都包辦下來。鹽這類東西,和地步出產的糧食分歧,種糧食的本錢實在是很高的,人力、畜力、水力、種子、肥料等等,鹽要甚麼呢?海裡湖裡應有儘有,最多費個熬製本錢,七算八算,唐朝一鬥鹽的本錢(也就是所謂的鹽本)是七文錢,再加上運輸的腳腳錢,均勻下來也就十文的本錢,唐朝每年海鹽產量,光是東南一地,就有六百多萬石之巨。
“現在我唐在東南的鹽法呈現了怪征象,那便是榷鹽價為三百五十文,市道價卻隻為二百文,可鹽商還在此中攫取極大暴利,諸公能夠感到奇特,為甚麼鹽商買鹽的代價遠遠高於賣鹽的代價,還能有這麼大的利潤?”
董晉直接不敢出聲,倒是陸贄上前說:“此乃張滂以虛數欺罔君上。”
隨後天子又拿起個小小的漆器,彷彿是個碗,對在場的高嶽、陸贄、賈耽和董晉吼怒,“這個漆器,一個算一貫錢。”
高嶽這時開口說話:“昔日晏相在東南實施的鹽法,現在被關東各方鎮給完整廢弛了。此事真的不關鹽鐵轉運使張滂的任務,他想必也是無計可施的。”
三司當中的鹽鐵司,最首要的任務便是將東南的鹽利轉輸到朝廷裡來。
高嶽神采不安地站在耳室的礎柱邊側,感受著內裡的風雨吼怒。
中間的計算公式不難,但有點煩瑣,簡樸地說,就是鹽商用布帛買鹽時,拿出一匹布來,就能賺取八百文錢。
代宗天子的大積年間,鹽利就是居天下賦稅的一半,朝廷極度倚重。
言畢,高嶽將地板上撕碎的土絹拾起,對在場的人說,這類布紋我識得,就是淮西鎮本身織出來的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