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冇錢了[第2頁/共3頁]
頓時,全部雲嵐縣都在歌頌這劉進這個敗家子的大名。
冬兒再次甜甜一笑。
因而,全部雲嵐縣又開端歌頌鄭子文的財神縣太爺之名。
彷彿縣太爺的名頭挺好用的。
“對了,另有這個彆例,我如何冇想到呢!”
劉進曉得後感到很委曲,為甚麼縣太爺宴客就是財神爺,而他宴客就是敗家子?
大唐中層階層都不吃豬肉,稱其為“臟豚”,以是豬肉並不貴,一隻三百斤的大豬也用不了一貫錢。
“冬兒,前些日子老爺讓你去探聽縣城裡的大宅院,你探聽到了冇有?”
跟著前幾個村莊順利從鄭子文這裡拿到了“過年費”,剩下的村莊全來了。
但冬兒卻歎了口氣,然後搖了點頭。
“爺,買不了啊,因為我們之剩下三十貫錢了!”
“爺,曹二狗一大早的就陪著三夫人上太原府去了,都走了快一個時候了。”
為了存放這些物質,鄭子文還專門騰出了一間屋子來擺東西。
“是!”
“買!買!買!”
對方也毫不逞強。
想了一下也冇想出甚麼花樣,乾脆再次朝著冬兒擺了擺手。
仕進,最首要的就是要學會揣摩上意,劉縣丞做了二十年的官天然曉得這一點,以是他纔會犯難。
剛好就在這個時候,門口傳來了一陣喧鬨聲,隻見兩小我牽著一頭豬吵吵嚷嚷的出去了。
鄭子文頓時大手一揮。
後者立即答覆道:“約莫五十斤。”
財神爺呀財神爺!
看著兩人牽著豬分開了,劉縣丞俄然想到了甚麼,頓時眼睛一亮。
“啊?”
牽著豬的那人立即答道:“兩百二十多斤。”
鄭子文的眼睛頓時亮了。
劉縣丞已經想好了,用這五貫錢能夠買上六七頭大豬來,過年的時候殺了,既不賣也不分,就讓全村的村民來吃,能吃多少是小我的事,誰也挑不出弊端。
“現在此豬又有幾斤?”
看著略顯狹小的小院,鄭子文就開端揣摩著要買一個大些的宅子了。
“爺,這些都是劉縣丞送來的東西,說是給大人的年貨,我就幫大人收下了。”
但如果他拿去按之前彆人送禮的代價來分,分的少的天然不樂意,鬨到鄭子文那,彆的不說,本身一個辦事不力的評價是少不了的。
“大人明鑒,這豬確切是小民的,隻因半年前走丟了,這豬耳朵上的印子就是證明,小人同村的鄉親們都能作證。”
試想一下,送了母雞的和送了雞蛋的一個報酬,人家能樂意嗎?
他們頓時震驚了。
鄭子文頓時就迷惑了,這鄭麗琬俄然跑去太原府做甚麼?
“對了,曹二狗那小子去哪了,我一夙起來就冇看到他。”
九十八貫錢固然很多,但比擬於一座占地將近三畝,具有房屋三十多間的大宅院,真的算便宜了。
劉縣丞又問之前的人。
劉縣丞頓時發明本身鑽了牛角尖,既然剛纔那兩人能夠把豬賣了分錢,那為甚麼本身不能用這錢買些豬來吃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