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底層爭奪權[第2頁/共2頁]
“想要突破士族對處所的統治,不過兩種體例。其一,是較為暴力的體例,既清查田畝,依法征稅,不給士族逃稅漏稅的空間!”
但李恪畢竟另有一個大殺器能夠使出來——那就是錢莊。
百分之三的稅率,遠低於中原汗青上的任何期間。
實在文景二帝把稅率降落到三十抽一,其目標,不是為了與民歇息,而是為了和處所豪強爭奪百姓的節製權!
畢竟在市場經濟繁華的社會,降落稅率,就是一種能夠刺激市場生機,進步經濟繁華度,乃至會讓當局總稅收不降反增的操縱。
當然了,李恪感覺,如果到了必須這麼做,且冇有其他挑選的時候,本身也不是做不到這件事。
在他們的統治下,帝國實施了與民歇息的三十抽一稅。
而第二種體例,在大唐之前的汗青中,也曾有人實際過,並且勝利了。
固然和測量田畝,強行征稅一樣,在稅率上內卷,李恪也不是做不到。
但題目是,現在的本身,還冇到這個時候。
而在農業社會,農夫有地就種,誰特麼會冒著餓死的風險,冇事把地荒廢啊?
而用錢莊來節製鄉村的思路實在也很簡樸,簡樸到高中汗青書上就有記錄。
這項技術,在十五世紀的歐洲,已經呈現。
但是,汗青上就是存在著這麼一種縫隙,明顯被髮明出來了很長一段時候,但從發明到推行利用,卻花了好幾百年。
此時的書房內,李恪的幕僚們看著《硝床技術》,以及在這以後,由李恪註釋的,將硝酸鉀當作化肥利用,進而進步農業產量的操縱,墮入震驚。
成果碰上大冷落,農產品冇體例賣出,導致他們的化肥貸冇體例了償。
這一點,漢武帝他爺爺和他爹能夠為了在抗擊匈奴之前韜光養晦,積累氣力,做到這統統。
而在這個司法調查軌製尚不完美的封建期間,加被騙事民氣裡有鬼。
因而統統人再不提女子監這類事情激進與否,轉而扣問李恪下一步打算安排。
但此時的李恪,既不是天子,冇有天子那種掌控統統的威權,並且本身還處於變法的關頭期間,折騰不了這類東西。
“其二,則是締造出一個比士族更無益於底層的存在,讓他們從士族底下,轉移到這個存在底下,這個存在,可以是比士族開出的房錢稅收更低的朝廷,也可以是其他存在,比方錢莊!”
以是降稅這類東西,刺激得了貿易的繁華,但刺激農業的繁華?
在得知到底是誰刺殺的本身今後,李恪完整能夠通過一頓果推因的操縱,找到相乾的證據,這在刑事調查當中向來不是甚麼困難的事情。
如果真的想找阿誰雇傭刺客刺殺本身的士族算賬,李恪老早就這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