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後手[第1頁/共2頁]
謝雲初最早見的,是薛誌的妻室王氏。
就憑一腔子對大皇子的信賴?
王侍郎傳聞,上一次謝雲初發明太原糧倉有題目時,就是對著帳本入迷……
堂堂戶部尚書,真的要死……也不該當如許輕飄飄的。
她站在禦史台獄門口,同獄卒道:“先將薛誌的女兒帶出來,找個處所伶仃關起來,冇有我的號令,誰都不準見!”
當年王秋道在太原府任上時,做下的糧倉貪腐案先按下不提……
一個貪腐案,他門下的戶部尚書死了,喪失慘痛,卻保下了三皇子的大舅兄,大皇子氣度有這麼大……還能替薛誌家眷討情?
就這一次的賑災貪腐案,大皇子既然要戶部尚書薛誌承擔起來,那也應當是趁機咬死三皇子,咬不死三皇子……也得將三皇子的臂膀折斷,讓其再有力與他爭奪儲位纔是。
且這背工,當在薛誌信賴之人手中。
如果貪的隻要大皇子門下的戶部,沈硯行做為三皇子的人……早都拿捏住證據,將戶部一網打儘,為三皇子儘忠了,還會這麼久一聲不吭,坐視大皇子貪成這個模樣?
薛誌跟在大皇子身邊這麼多年,難不成還不清楚大皇子的為人?
謝雲初心中有一個猜想……
能夠勒迫大皇子不敢對薛四郎下殺手的背工,乃至是……勒迫大皇子給薛四郎下半生敷裕餬口的背工,分量……必然充足。
如果薛誌受製於三皇子,纔將統統攬在身上他殺,大皇子必定不承諾。
看到坐於案幾以後的,是一個如白玉砥礪般精美,身穿官服的小郎君。
明曉得他纔是能令大皇子保住本身兒子,和薛家家眷的獨一籌馬,卻在冇有肯定家眷必然能安然無恙的時候,這麼乾脆利落的放棄這個籌馬去死?
一來,是明白現在禦史台雷霆查案,以他所犯之罪定然是免不了一死。
若真如此,大皇子又何必抓了薛誌的兒子薛四郎做威脅?
謝雲初聞聲起家同王侍郎施禮:“還冇有,李長進招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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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冇有能看到薛誌的認罪書,還不好肯定。
謝雲初先去了禦史台獄。
看來,大皇子和三皇子該當是達成了某種商定,讓薛誌用死承擔下統統,三皇子會賜與大皇子甚麼好處。
不過,為了謹慎起見,她本日少不得要去大皇子府證明一下……
她摩挲著卷宗,天子必定不想讓這兩個貪腐案牽涉到他的兩個皇子,特彆是……這兩個皇子,還是天子考慮的儲位人選。
以是,大皇子就毫不躊躇捐軀掉了薛誌。
就連最顯而易見觸及賑災貪腐案的沈硯行,都冇有咬。
讓天子想這案子到此為止,都不能到此為止。
這就很奇特了……
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可聽牛禦史的意義,薛誌死前寫下的認罪書……包辦了統統罪過,並冇有咬出其彆人來。
薛誌如許的人,如何就能信賴,大皇子會在他身後……放過他的兒子,而不是讓他的兒子陪著他一同去死,斬草除根?
主如果薛四郎被人挾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