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善後(求收藏、求推薦)[第1頁/共3頁]
“大院君,本官會上奏朝廷,請大院君為朝鮮攝政,立李埈鎔為朝鮮王,待其成年後,再行親政!”
如果衝突的話,恐怕對於李昰應來講,第四條纔是其真正衝突的,至於第五條的王室、大臣及官府未經統監同意均不得禮聘本國報酬參謀,則冇有甚麼貳言,真正觸及朝鮮之政的,於李昰應而言隻要第四條。
接過那文字,李昰該當真的看了起來。
話雖是這麼說,但李昰應卻沉默著,他垂著首在那邊思考著,不但僅隻是思考疇昔數度慘遭暗害的凶惡,亦非僅隻是朝鮮朝中的相鬥,一樣也在思考著麵前此人真合用心?
“第一條:朝鮮久列藩封,與我中國同文同種,大清國此後全權監理批示朝鮮之對外乾係及事件。大清國之交際代表者及領事可庇護在本國之朝鮮臣民及好處。”
“此為朝鮮以內事,本大臣自偶然過問,想來,大院君自有決計。”
心底難擇之時,李昰應並冇有直接答覆這一題目,而是看著唐浩然扣問到另一世人——閔妃眾臣,那些人一樣也是“事大黨人”,於清國而言天然可為一用,可於大院君來講,於他們卻有著多年的積怨。
庇護條約一共七條罷了,所謂之七條中,最首要的核心就是朝鮮交際權,從底子上否定了朝鮮的交際權,交際,當然不但僅隻是從底子上剝奪朝鮮的交際權,這不過僅僅隻是開端,至於朝鮮官員的任命需由統監同意,不過隻是乾與其內政的另一步。
“新約!”
這是袁世凱的建議,乃至也是袁世凱最後的打算,實際上,對於袁世凱的打算,唐浩然也僅隻采取了這麼一點,本來袁世凱曾打算先打著防備外夷的幌子讓朝鮮兵士在江華島練習,進而將對這些兵士一一檢查,以便他們能在關頭時候輕易認出他們的批示官。然後在雲峴宮大門燃燒,作為悔恨閔妃個人的大院君跟隨者起事的信號。這群悍賊進犯王宮時,袁世凱如六年前甲申政變中那樣呈現,批示前麵提到的兵士,在安定悍賊的假裝下入宮廢黜國王並將他帶出王宮,然後宣佈李埈鎔為擔當人,由大院君攝政,直到李埈鎔達到親政春秋為止。
隻是半晌的工夫,在興宣大院君李昰應的主持下,侍衛放下了兵器,百官亦應“請”進入了慕華館,彷彿統統都很順利。
“叨教大院君,可否記得野蠻黨人於甲申年所行之政變及野蠻黨三日之政?”
“既然大臣有所叮嚀,小臣又豈能不遵,隻是,小臣未行攝政且朝局不決,條約恐難簽訂!”
“大人所指之統監,如果僅隻為保朝鮮免遭外夷之侵,因此掌交際?中國為朝鮮之宗主,朝鮮外事,自當由中國作主,小臣自不敢反對,但那為何於第四條,朝鮮高檔官吏之任免由統監同意方可實施?”
“李熙雖行以背華棄義之舉,然其曾為朝鮮國君,中華又豈能棄之,仿以舊例隨艦隊入中國,待入中國後,習以學術覺得懺悔……”
“這官員任免參問之權,不過隻是封駁、建議罷了,還請大院君不必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