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脫逃事件初碰頭[第1頁/共4頁]
“這個來由站得住腳嗎?莫非礦老闆有先見之明,曉得遲早有一天,要進看管所,先打個埋伏?培養一個‘臥底’?”
“是啊,是縣紀委和我們局結合調查組的定見。”文局長說。
“能夠啊。”文局長說。
“就是要重措置,嚴措置,讓公安局的全部成員和全縣乾部職工多長一點記性,多接收一點經驗,以絕後患。”我說。
“是,撤消縣公安局分擔副局長的職務,降為看管所所長,同時,縣公安局再遴派一名同道擔負教誨員,在局裡的同一帶領下,對看管所停止清算,我們決不能答應再產生近似的事件。”我說。
“如果對比克思曼被毆打事件,那我們對礦老闆脫逃事件的措置,就還冇有到位。”王主任說。
“另有嗎?”我問。
“放一下也好,也讓大師看看。形象直觀地看清是如何回事。”王主任說。
我說:“劉書記說的,‘雙開’五個直接任務人,移交司法部分依法措置,我很同意。但這畢竟是一個很嚴峻,很卑劣的事件,我感覺,還要追加對看管所所長、教誨員的懲罰。”
“克思曼被毆打事件趕跑了客商,惡化了我們縣的投資環境,影響卑劣。礦老闆脫逃事件,是我們的公安乾警監守自盜,用心放跑首要罪犯,知法犯法,一樣影響卑劣。”文局長說。
“你們感覺,我這類思路如何?”我問。
“那第四道關卡呢?”我問。
我說:“同時,由縣紀委、政法委、監察局和審計局等部分構成結合調查組,對城關派出所亂罰款和私設小金庫一事停止調查,如違法就移交司法構造依法嚴懲。”
“我們跟公安局籌議了一下,建議給直接任務人,四個值班乾警和值班副所長‘雙開’,鑒於這五人嚴峻違法,對抗構造調查,拒不交代幕後主使,建議移交司法部分依法懲辦。”劉書記說。
“如果書記感覺懲罰太輕,再懲罰我,我也冇定見。”文局長說。
“在看管所裡,被我們從局裡派下去的人嚴加把守著,等候我們進一步措置。”文局長說。
“文局長,你就把這件事叮嚀下去吧。你先打電話,打完電話我們再接著聊。”
“我們局冇定見,該是我們的任務就是我們的任務啊。”文局長說。
“問了值班副所長嗎?一個副所長如何敢明目張膽地這麼乾呢?是誰讓他這麼乾的?”
“說詳細一點。”我說。
“對,我同意劉書記的設法。”王主任說。
“問了,他們不說。就一口咬定說,事情有些粗心,健忘鎖門了。”文局長說。
“這如何能夠呢?是不是成心為之啊?”王主任說。
“這麼說,值班副所長的任務最大,是典範的監守自盜,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這五名任務人現在在那裡?”我問。
“冇了。”劉書記說。
“書記的這個建議非常好,放出來對如何措置這件事很有幫忙。”劉書記說。
“第三道關卡,就是那一片地區的關卡,屬於彆的兩個值班乾警賣力。他們說,正要鎖門的時候,電話來了,就隻顧著接辦機,接完手機後,健忘了鎖門。”文局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