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寫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十年之後[第1頁/共5頁]
我在BBS上熟諳一些人,男的女的都有,有些跟我念同一所黌舍,有些得坐上十幾個小時飛機且飛機不撞山墜海才氣見麵。
我在內心OS:飄你媽啦,最好是如許。
固然痞子蔡或許因為某種不成順從的身分到巴黎(比方撿到錢),但如果真在塞納河左岸遇見輕舞飛揚,他不會顫抖地推開店門,而會是顫抖地掉進塞納河裡。
當《第一次的密切打仗》等閒超越台灣海峽而不必在香港轉機時,大陸書市呈現了第二次密切打仗、再一次密切打仗、又一次密切打仗、無數次密切打仗、最後一次密切打仗等冊本,作者名字都冠上痞子蔡。但跟我一點乾係也冇有。有位作者寫信奉告我,他因為崇拜我,便將“筆名”取為“蔡智恒”,然後用蔡智恒之名出版。這真的是太黯然、太銷魂了。
如果你就是要突破沙鍋,彷彿這比微積分的期末考成績還首要,那麼我再簡短地說兩個故事。第一個故事,輕舞飛揚在成大是實在存在的,就如許。請你諒解我用這類虛無縹緲的說法來混疇昔,因為我不想讓人覺得我在發賣二手的哀痛。第二個故事能夠說得長一點。我大學時的室友有個通訊多時的筆友,他們終究決定見麵並約好時候地點,冇想到她卻踐約了。幾天後,我在宿舍信箱收到一封鋼筆寫的信,收信人隻馳名卻冇有姓。
久而久之,我也有了想說話的打動,便開端在BBS小說版上說話。你看《第一次的密切打仗》時,會不會感覺我彷彿在自言自語?那你聞聲我的聲音了嗎?
“必然要在塞納河左岸喝咖啡?不能在塞納河右岸吃烤臘腸嗎?”
你應當聽不太懂。冇乾係。你曉得我是寫小說的,寫小說的人有某種特性:明顯隻是因為說話不清楚讓人搞不懂,卻假裝一副那就是哲理的模樣。嗯,這就是哲理。
那一刹時,我想起有個醫學係門生說他會把研討胡蝶病當畢生的職誌;也想起很多胡蝶病友寫信奉告我,她們會珍惜生命,讓生命輕舞飛揚;我更想起從天下各地寫來的信,
冇想到會形成一種新的征象,更讓我俄然具有“作家”這類身份。
砂石車奪去了生命。屍體停在殯儀館,下禮拜公祭。“請來送她好嗎?她一向想見你。”這是信上的最後一句。
“不管如何,”她下告終論,“痞子蔡和輕舞飛揚必然要在巴黎塞納河左岸相逢,然後一起喝咖啡。”
我曉得統統的好夢終將醒來,但我還想再多睡一會兒。
另有泡麪告白,我隻要裝出一副這輩子從冇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的神采,然後說“吃了這碗泡麪,就能遇見輕舞飛揚哦”之類的蠢話便可。
畢竟人們看到作家呈現,會恭敬地直起家,再彎下身幫他開車門,但看到工程師時,頂多點個頭罷了。
故事能夠有些長,你籌辦好聆聽了嗎?
電話:0591-88602255
我很擔憂聽多了歌頌以後,我會從自傲變成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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