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娶了白富美走上人生巔[第1頁/共3頁]
想到這個能夠,林旭曉得今早晨冇體例在這裡過夜了。
林旭微微一笑,再標緻的女人,也是人,不是不食人間炊火的仙子。
薩烏瑪的聲音非常甜美,表情又好,歌聲動聽極了,林旭放慢了點腳步。
這一趟算是收成滿滿,林旭找了根騰把兔子都拴起來,一手提著野兔和野菜,一手抱著薩烏瑪的美腿,原路返回山洞。
薩烏瑪說道:“我們在這裡出世,在這裡生長,在這裡餬口,早就風俗了。你呢剛到聖拜冇幾天,不適應也普通。等你今後在這裡多呆上一段時候,漸漸就風俗。”
“纔不管呢,歸正我抓到了。”薩烏瑪抓著兔耳朵,瞧著小兔子,“你但是我徒手抓的第一隻兔子,算你好運,我表情好,就放了你。”
從林旭剛纔的反應看,他很不捨得和女朋友分離,那麼就把他留在聖拜,用款項,用權力,用名譽,用統統來腐蝕他,不怕他還忘不掉那甚麼女朋友。“是啊,我想通了。夏國我又不熟諳,說話也不通,我去夏國的話,很成題目的。不如讓你留在聖拜給我當駙馬,讓你陪著我,住在我的宮殿裡。林旭,我有宮殿哦,我有很多財產,等你做了我的駙馬,就都是你的了。
林旭一個石頭砸中野兔,人已經來到薩烏瑪身邊,等著內裡兔子出來一個抓一個,連續抓了四隻大野兔才調休。
林旭笑語著:“曉得啦,你的駙馬我是坐定了,不過現在,我們還是先找點吃的,待會好填飽肚子。”
林旭,敬愛的林旭,娶了我,財產職位權勢名譽和女人都取之不儘,這麼好的事情你如果錯過了,再上哪兒找呀。你就承諾嘛,承諾我,留在聖拜嘛。”
固然是傍晚,中東的氣候還是熱的要命,林旭揹著薩烏瑪走了一圈,冇幾裡地,身上已經冒出絲絲細汗,“真佩服你們這些人,竟然在這類鬼處所住那麼久。”
“我的公主小媳婦,你還真好服侍,抓隻兔子都歡暢成如許。”
乾草被引燃後,灼燒新奇植物,會收回濃煙,一部分升騰而起,另一部分進了兔子洞內裡。
薩烏瑪問道:“找到兔子洞,抓內裡的就好,乾嗎去找彆的洞呀?”
林旭壞壞道:“這類事情,不在這類處所,還要找甚麼處所?”
一共五個洞口,隻要薩烏瑪守著的洞口冇火,很快有一隻野兔竄了出來。
我們乾脆就在這裡住下吧,我很簡樸的哦,隻要你能填飽我的肚子就行了。”薩烏瑪嗲嗲說著:“我們呢,白日就玩遊戲,打獵,早晨就在一起生孩子,一向無憂無慮,必然會很幸運。”
看模樣,這個野兔窟不小,挖洞抓兔子不實際,林旭選了最簡樸的體例,找了些乾草,再找些新奇的植物放在乾草上,分幾堆,把四個洞口全數堵上,然後燃燒。
“鹵莽纔有收成?”薩烏瑪不曉得說甚麼好,眼睛閉上,下巴微微昂起,紅唇嘟著,等候著林旭。
做野人的話,三兩天或許會高興,三兩個月的話,鬼才情願呢,林旭說道:“行,今早晨,我們就做野人。吃的到手,我們回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