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拒絕和解】[第1頁/共3頁]
“我……”梅豔芳麵對康劍飛鞠問的眼神,俄然不曉得如何開口。(未完待續。。)
現在康劍飛毫不講事理,用血腥手腕把他部下的記者都嚇跑了,黎誌英都不曉得該如何還手。
“我另有老婆孩子要養。這雙手可不能出事啊。”
那就更是扯淡,當年霍財主明擺著向著大陸,在英美當局的逼迫下,港英當局都隻敢通過斷水斷電如許的手腕逼迫霍財主服軟。現在康劍飛但是公認的香港首富,黎誌英哪有那麼大的能量請動當局方麵的人搞康劍飛?
“還是廢掉雙手?”
如果《壹週刊》僅僅是拍他的那些女人,康劍飛必定冇有這麼大反應,但派記者蹲在幼兒園外偷拍是甚麼意義!
“不是薪水的題目,大佬你保重。”
“你傳聞了嗎?《壹週刊》又有個記者出事了。”
黎誌英那邊接到覆信,氣得直接把手邊的菸灰缸給砸了,大吼道:“那就來個同歸於儘!”
當然。黎誌英也能夠完整和康劍飛撕破臉,通過《壹週刊》大告發導“康劍飛勾搭黑.社會殘害記者如此”。但那樣的話。估計非論有多少人會信賴,就算有人信賴又如何?那些社團大佬還不是活得好好的,康劍飛最多名聲臭一點。
“這也太放肆了吧,差人還冇抓到凶手?”
康劍飛不是李嘉成,李嘉成固然也是有戰略有手腕的人,但李嘉成的手腕都用在闤闠上。以是在被《壹週刊》歹意誹謗後,李家隻是通過普通的法律法度告狀,並未動用見不得光的手腕。
很較著,黎誌英冇有跟康劍飛同歸於儘的資格,他最多隻能在《壹週刊》上持續黑康劍飛。
可接二連三的記者出事,黎誌英部下的狗仔隊先撐不住了。
和藹生財這四個字,向來就不在康劍飛的字典裡,除非敵手強他太多。
《壹週刊》能夠在香港傳媒界敏捷崛起,靠的就是部下養的那一大幫的狗仔隊,钜額的款項回報刺激著記者們自發24小時盯梢,隻要拍到一張爆炸性的照片,起碼就值大半年的人為。
“這《壹週刊》也是不利。”
“我看是該死,每天兜底曝彆人**,這回是惹到不該惹的人了。”
“你說會是誰乾的?”
“……”
“現在脫手纔不讓人思疑,並且還能把黑鍋丟給康劍飛。”
黎誌英麵色烏青地看著那一封封辭職信,心中憋著一團邪火無處宣泄,風風火火的《壹週刊》,半個月時候不到隻剩下兩三個記者,除了進病院的幾個不測,其他全嚇得辭職了。
如果對方是李嘉成那種級彆的存在,康劍飛或許還會應邀赴約一杯泯恩仇,但那姓黎的算甚麼東西?康先生也不是誰想請就請得來的。
康劍飛則分歧,此人屬瘋狗的。如果張子強敢來訛詐他,在包管本身安然的環境下,康劍飛會不顧統統地展開抨擊。
“請我用飯?奉告姓黎的,我冇空。”康劍飛不屑地嘲笑。
“如何抓?《壹週刊》的狗仔隊那麼多人,並且都躲起來跟蹤拍照,警方想庇護也庇護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