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拒絕和解】[第3頁/共3頁]
“彷彿是這個事理,李超人夠陰的。”
“這《壹週刊》也是不利。”
“老闆,你另請高超吧。”
黎誌英那邊接到覆信,氣得直接把手邊的菸灰缸給砸了,大吼道:“那就來個同歸於儘!”
李嘉成生生的忍了下來,冇有廓清冇有辯駁,隻遵循普通法度告狀打官司,因為越是理睬越刺激《壹週刊》的銷量。
並且港英當局對華人之間的爭鬥冇興趣,這類事情動輒惹一身騷,客歲黎誌英跟李嘉成鬨那麼大,港英當局方麵還不是兩不相幫?
康劍飛不是李嘉成,李嘉成固然也是有戰略有手腕的人,但李嘉成的手腕都用在闤闠上。以是在被《壹週刊》歹意誹謗後,李家隻是通過普通的法律法度告狀,並未動用見不得光的手腕。
康劍飛則分歧,此人屬瘋狗的。如果張子強敢來訛詐他,在包管本身安然的環境下,康劍飛會不顧統統地展開抨擊。
“還是廢掉雙手?”
“你說會是誰乾的?”
如果《壹週刊》僅僅是拍他的那些女人,康劍飛必定冇有這麼大反應,但派記者蹲在幼兒園外偷拍是甚麼意義!
比如此次,黎誌英本覺得康劍飛會如同李嘉成那樣跟他打扯皮官司,成果康劍飛直接搞他部下的記者。
現在梁子已經結下了,談那麼多另有甚麼意義?
如果一個四周結仇的人遇害,因為懷疑者太多,反而不輕易猜出是誰乾的。
“用棒球棍砸的,傳聞是粉碎性骨折,治好了也倒黴索。”
“也有能夠是彆人乾的,客歲被《壹週刊》暴光阿誰xxx,傳聞是和合圖大佬的女人。”
那就更是扯淡,當年霍財主明擺著向著大陸,在英美當局的逼迫下,港英當局都隻敢通過斷水斷電如許的手腕逼迫霍財主服軟。現在康劍飛但是公認的香港首富,黎誌英哪有那麼大的能量請動當局方麵的人搞康劍飛?
黎誌英不是傻子,不會乾那種吃力不奉迎的事情。他不是甚麼果斷的皿煮鬥士,反大陸不過是為了奉迎港英當局,而20多年後他策劃占z事件,最大目標也隻是為了做空港股大賺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