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缺少關鍵證據[第1頁/共3頁]
“光憑這個就思疑這起案子,來由還不敷充分吧,還發明瞭甚麼?”馬敞亮問道。
第2、深夜失火,作為在鄉村的人來講,深夜失火普通失火的啟事是因為某些火種冇有燃燒,導致引發的火警,但是這起案子的失火啟事是火油被點著,這就不公道,在哪個時候,單家獨戶冇有電燈照明,是普通的,普通利用火油是用來做照明用,照明用的火油,如何能夠會引發失火?在睡覺之前,都應當要熄燈以後才睡覺吧?如果是在睡覺之前失火,那鄭琴完整能夠逃離現場。
“1981年的案子?已經三十一年了,當時包辦此案的民警,現在不是身居高位就是退休了,現在找他們體味當時的環境他們也不必然能回想的起了吧?再說了,這份卷宗是已結案案子,有甚麼可疑之處?”馬敞亮問道。
“這內裡有甚麼可疑的處所?”馬敞亮問道。
“長得倒是清秀。”馬敞亮拿著一張完整泛黃的照片,上麵因為冇有塑膠,以是肖像的下半身已經花了。
“你看看,當時鄭琴滅亡的位置。”白義昭說道。
回到警局,馬敞亮和白義昭就調取了統統關於金花村的案子,當時的金花村的麵積,還是相稱大的,一個村約莫了七百多戶人丁,不過現在已經變成了金江區了。
“你看看這份卷宗的內容,死者鄭琴死於一場大火,大火燒燬了她家的房屋,導致她冇能逃出來,死者鄭琴,父母從在她十四歲的時候遭受車禍雙亡,爺爺奶奶也死得早,他們家處於金江河邊,因為每次洪澇的時候會殃及房屋,以是四周的鄰居都搬走了,冇有鄰居,隻要她家還住在那邊,她一小我帶著一個隻要七歲大的弟弟,死者鄭琴當時滅亡的時候,隻要十五歲,十五歲的女人,還要帶著一個七歲的弟弟一起餬口,但是在案發明場,並冇有找到他的弟弟,當時大火燒燬房屋的時候是深夜,以是也冇有鄰居來得及去救火,失火啟事調查是火油被點著燒燬房屋,屋子也是木頭做的,以是當時她的身材被嚴峻燒燬,幾近隻剩下白骨,當時的前提極差,以是冇法進入更深層次的查抄,隻能鑒定是因為失火導致她被燒死。”白義昭說道。
第3、死者鄭琴的弟弟失落,這個七歲的孩子,如何失落的?你看卷宗上對同村人做的筆錄,按照同村人的陳述他們冇有發明鄭琴的弟弟失落的動靜,如果鄭琴的弟弟在失火之前失落,她必然會以為弟弟去某家玩耍,冇有回家,以是她會挨家挨戶的去問,這時候,同村的鄰居不成能不曉得這個動靜。
“你再看看,死者鄭琴生前獨一的一張照片。”白義昭說道。
“我思疑這起案子的啟事有以下幾點:
“如果凶手是鄭琴的弟弟,那麼當年的放火案,必然就是譚衛國三人所為,那麼,鄭琴的案子,就是一起凶殺案!”馬敞亮說道。
兩個小時疇昔了,白義昭還在細心的翻看卷宗,因為這些案子,包含已結和未結的,那但是金江區將近四十年的案子,卷宗都能把他們淹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