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古怪的契書[第3頁/共3頁]
不費吹灰之力就得來了林院,不但先已得了七十貫,入王相公家的事也有了希冀,王何氏自認不是把事作得太絕的人,也有了“幫幫”王二郎的美意。
何三耳端坐檀木交椅,正在覈閱劉盛遞來的契書,聞言向劉盛遞了個淩厲的眼神,再風輕雲淡隧道:“待明日去縣衙過了契,我會跟太爺說說。”
老書手擺出一副讀書人的架式批評起來,倒也不是裝樣,華陽王氏乃衣冠盛族,便是一個書手,拿出去也能抵得秀才,何況是積大哥書手。
何三耳先是一驚,再豁然道:“怕是筆誤吧,現在的王二郎,腦筋可不好用了。”
再想下去,煩惱一股股自坑中噴出來,如果早知王二郎是這般大善人,又這麼輕易被利用,她何必向劉盛簽下那份借契!?那上麵寫的但是二百貫,她隻得了七十貫!
看何三耳的態度,就知之前遭了劉盛對付,本來高高推起的等候轟然垮塌,已經到手的七十貫底子填不滿心中突然陷出的大坑。
這一看,目光始終冇體例從王二郎這份契書上挪開,這契書用詞古怪,彷彿藏著甚麼東西,給何三耳的感受就像是捏著一團含有鋼針的絲棉,讓他總不敢用力。
民人立契,冇那麼輕易找到秀才一級的人物代書,多是找粗曉文墨的書手字識捉筆。是以錯字連篇的環境極其遍及,但隻要不礙左券之義,大師也就不太當回事。
兩人廝打起來,乒乒乓乓之聲穿透草屋,驚得鄰居的看門狗也汪汪吠個不斷。
可何三耳的心卻如何也安不下來,王二郎所寫的那份讓契就在他手裡,一會展開細細品讀,一會捏起皺眉沉吟。
王何氏既已拿來王二郎的讓契,而劉盛之前也已跟王何氏立下了借契,那就隻剩下一件事,去縣衙戶案,以這兩份契書為據,把已屬於王何氏的這處林院,用還債的名義過到他何三耳名下,立下赤契。
何三耳能多年籌劃王相公家外事,還替鄧相公家辦事,目光以外,謹慎從未丟過。這麼一來,何三耳就得提足了精力,看這事是不是另有甚麼隱患。
可新到任的趙知縣是個變數,之前對江樓相會,看不出對王鄧兩家相私有甚麼特彆態度。如果這樁小事入了趙知縣的眼,難說不會變作大事。
整件事情很順利,順利得都冇動用她與劉盛商討出的體例,就靠王麻子一哭一跪,竟然就拿到了林院,王何氏另有些恍忽,恐怕是在夢中。
“入相公家?唔……”
老書手推算起天乾地支,也就是讀書人熟諳這套,平凡人哪懂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