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碰壁[第2頁/共5頁]
恰幸虧這時候,那名典史偶爾看到了此中一戶趙姓人家的女兒・被其仙顏吸引,強行要納她為妾,那位女人本是有未婚夫婿的,隻是對方有事臨時分開了,一時護她不得,她便憤而投河他殺了。這件事引發了四姓十八家極大的憤概,盤月月的祖父也心生慚愧,決計要出麵找官府討個說法・不料還冇見到人・就被官兵給打了出來,很多族人都受了傷。他向其他部族乞助・但典史那邊做得更絕,除了威脅其他部族不準脫手外,還勒令四姓十八家搬出分給他們的房屋,接著乃至籌算將他們歪曲成亂民,直接痛下殺手。如果不是奉家一名青年發明瞭典史的詭計,早早回報族人,他們一百多口人或許底子就逃不掉了。
明鸞咬咬唇:“在外人看來,那確切是瑤民之間的內鬥,可在盤月月他們看來,倒是官府在逼迫他們。實在統統都是阿誰典史的錯!如果讓他持續胡作非為下去,必然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遭殃的!”
但是,讓她絕望的是,章放顛末一番考慮,還是反對了她的發起:“你的設法聽起來不錯,但你冇法包管柳同知與新知州會如你所說的那樣想,更冇法肯定萬千戶是否不會同意百戶所的行動。更要緊的是,我們身為看管林場的軍戶,忽視之下把人放上山,已經是瀆職,若還不從速表示表示,不等建功,就要先受罰了!並且你二伯父我身為百戶所的人,怎能不顧下屬軍令,私行行事呢?三丫頭,這件事我們做來是吃力不奉迎,若隻是為了救幾個瑤民,那又何必?他們與你不過素昧平生罷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那是一貫愛肇事的瑤民,不要把你的美意華侈在他們身上。”
明鸞忙問:“說了甚麼?”
明鸞越聽越氣:“照你先前所說,他們對事情的本相不是不體味的,乾嗎還要對那些瑤民動手?那不是吵嘴不分嗎?!”
明鸞要說的來由實在也簡樸。
“他們說,阿誰典史不是正典範史,而是土典史,說白了・就是專門的撫瑤官,也有叫土人的,雖不是瑤民,倒是暮年因逃役躲入山中與瑤民混居的漢人後代,也算是半個瑤人了。傳聞當年前任知州大人前去瑤區觀察時,曾經有人要對他倒黴・是這小我暗中向知州報信,才使他出險了,是以便成了知州最寵任的撫瑤官。他主持官圩一地的瑤務,固然有各種貪贓犯警之處,卻隻針對瑤民,從不對漢人動手,又與本地的瑤首乾係密切,換了彆人,一定有他做得好・是以本地的漢人便對他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不管知州衙門是不是換了仆人,都冇興趣打一隻落水狗。”
他們剛到那邊時,因為獲得彆的瑤民部族的幫忙,統統都還算順利,有了屋子,也有了荒地,有人教他們開懇,也有人奉告他們該如何耕作。但題目是,那邊賣力撫瑤事件的典史是個貪婪的人。本來知州衙門有規定,瑤民到高山上安居,是能夠免費供應荒地,由專人教誨蒔植技術,種子、耕具都是同一派發的,耕牛也是由官府出麵低價出租。至於房屋、糧食等物,則是先賒著・比及來年瑤民有了收成再償還,不收利錢,瑤民開開荒地蒔植後的頭三年都免稅,每年在農閒期間以工代役。但是這名典史卻仗著本身是知州親身汲引的,便自作主張改了端方,種子、耕具、耕牛一提要收高價房錢・房屋糧食也要費錢去買,彆的還要加收兩倍重稅,實在都肥了他自個兒的腰包。曾經有瑤民不平,想要上告,卻抵不過他是個官,部下又有錢有人,終究吃了虧,隻能棄耕回山。這典史欺上瞞下,竟然幾年都無人禁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