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定局[第1頁/共4頁]
沈昭容低頭抽泣,哽咽道:“女兒真的不甘心!我們家對皇上但是有大恩的啊!不但有拯救之恩,另有扶養之恩!難不成因為女兒曾一時胡塗,他就把這些恩典都忘了不成?女兒已經一退再退,不再期望為後,隻求能入宮為妃了,為甚麼他連這點小事也遲遲不肯承諾?”
沈儒平這回是真的不想聽下去了,直接站起家來:“你再抱怨也是於事無補的,就如許算了吧。再鬨下去,你的名聲就真的冇法挽救了。萬一故鄉的族人聽到了風聲,前來逼著我將你送去家廟,或是直接叫你他殺以證明淨,你又該如何是好?我隻剩下你一個骨肉,你莫非還叫我再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滋味不成?!”
沈昭容窒了窒,仍舊不甘心腸說:“就是他們害的!若不是他們一再與我們家過不去,女兒又何必焦急?那鄉間處所連個象樣的人家都冇有,也就柳家能夠勉強入眼,又不會瞧不起我們這些放逐的罪眷,女兒才感覺他家勉強能夠配得。若早曉得皇上無事,女兒又怎會看得上他家?!”
沈昭容掩麵痛哭,哭了半晌才道:“現在即便是我們想要息事寧人,隻怕章家人也不肯等閒放過我們了。女兒現在落得如許的成果,除了嫁入宮中,另有彆的活路麼?!隻要入宮才氣救下女兒的命,父親,您就發發慈悲,替女兒想想體例吧!”
沈儒平睨了她一眼,心頭更加煩躁了。天子如果想納女兒入宮,早就點頭了,又怎會拖到這時?看來這個女兒是真的廢了。他開端感覺,或許他該早日續娶一房老婆。不需求高門大戶,隻如果明淨的書香麵子人家,身子安康,麵貌端莊,等今後有了能傳宗接代的子嗣。沈家纔再次有了但願。
沈昭容與柳玦的婚約已經鼓吹得滿都城皆知,那封婚書上的筆跡也被證明與“沈儒平”的筆跡不異,即便沈家父女辯白那是沈昭容寫的,成果也冇甚麼辨彆。總之,有物證,也有人證(章家人)能夠證明,他們在放逐期間與人定下了婚約。對方是出身世家的旁支後輩,這門婚事在當時能夠說是沈家攀附了,並且又在定下婚約後接管了對方的幫助和顧問,即便在規複身份後,與對方好好籌議了才消弭婚約,也免不了要落得個過橋抽板、不取信義的壞名聲,更何況是騙走了人家的財帛逃脫?
天子要立後了,這是大明建國以來,第一次有在位的君王迎娶皇後,大婚典禮天然不能草率。不過,因為建文末年,國庫與內庫都有了大幅虧空,加上建文“逃脫”時,又曾放火燒宮,皇宮有多處宮室被焚燬,新君至今還隻能在大殿側麵的一處宮院起居,未能搬入他曾祖父、祖父們做天子時曾居住過的宮室,而要停止大婚典禮,天然不能在側宮姑息。哪怕是天子再三說,天下初定,不該過分糜費,宗人府、禮部與宮內二十四衙門也不成能承諾隻辦一個簡樸的婚禮的。因而,顛末朝上朝下多日參議,朝臣們才勉強與天子達成了和談,決定將典禮的範圍減小,但法度不改。婚期就定在十月中旬。